为全面贯彻落实《深圳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相关房屋安全管理要求,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深圳市龙岗区房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编制过程的意见建议,保障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龙岗区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集意见和咨询论证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定于2020年1月16日下午2点30分在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1303会议室(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1号)就《深圳市龙岗区房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举办听证会,现将听证参加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听证主持人:石敏伶
听证员:葛爱清、肖承强
听证陈述人:林 海
书记员:郭 娟、付欢凯
听证参加人:
罗丽琼:市政协委员
钱 梅:城管局退休干部
付红伦:企业负责人
苏国生:业委会主任
丁 鹏:市民代表
殷先洪:市民代表
沈 杰:市民代表
卢然达:市民代表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请及时向听证机关反映。
监督人:陈程伟;监督电话:28589838。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