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监管实施细则》(深龙府办〔2015〕29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即将到期,为进一步规范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行为,促进社区经济转型发展,区集资办代区政府草拟了《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监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按《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岗区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集意见和咨询论证办法(试行)>的通知》(深龙府办〔2013〕43号)要求,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对该文件有修改意见的单位及个人,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我办,以便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