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龙岗区2018年“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实施工作方案》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龙岗区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集意见和咨询论证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定于2018年5月28日(星期一)14:30-15:30,在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8楼会议室举行关于《龙岗区2018年“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实施工作方案》听证会。经自愿报名、推荐和邀请等方式,我局共确定8名听证会参加人员。现将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谢仲毅 律师代表
程学勤 深圳市山水乐环保有限公司
王庆泉 深圳市国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吴 浩 深圳市高帆家具有限公司
詹少卫 深圳新城织业洗涤有限公司
姜续农 市民代表
张春强 市民代表
刘永兴 市民代表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请及时向听证机关反映。
联系人:陈工,电话89728688
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