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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关于举行《深圳市龙岗区关于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生物医药产业的工作部署,推动龙岗区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结合龙岗区实际,起草了《深圳市龙岗区关于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龙岗区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集意见和咨询论证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拟对《深圳市龙岗区关于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组织机构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二、听证内容

  《深圳市龙岗区关于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三、听证会时间

  2023年6月16日10:00至12:00。

  四、听证会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清林路海关大厦西座625会议室。

  五、听证陈述人的申请与确定

  听证陈述人分为部门陈述人与非部门陈述人。

  部门陈述人由听证组织机构确定人选。

  非部门陈述人不超过15人,由区内具有相关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产生或推选代表产生。非部门陈述人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可采用电话或邮件的方式提出,申请时应如实标明申请人真实姓名、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经确认属实后为有效申请。若申请人超过15人,听证组织机构将采用现场抽签形式产生。

  六、听证会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的公民须年满十八周岁。听证申请人经我局审核合格后获得参加资格,由我局发放《听证会通知书》及听证会相关材料。

  (二)听证参加人员凭发放的有关凭证及身份证出席听证会。

  (三)听证参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深圳市龙岗区关于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听证参加人应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主持人的安排。

  (五)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者其他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组织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七、申请截止日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25日18:00截止。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莉君,0755-28832410,电子邮箱:Kcjxmpgk@lg.gov.cn。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海关大厦西座6楼619室。

  特此公告。

  附件:报名表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5月16日

相关附件:

  • 附件: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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