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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吉“禁摩限电”再出击,查扣36辆

  为加大对城中村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有效遏制涉摩涉电交通事故发生。12月2日晚,布吉街道第四次城中村“禁摩限电”扫村行动在长龙社区开展。

  此次行动从金鹏路新乐路口出发,分成两个行动小组对长龙新村形成围合之势,重点查处非法营运电动三轮车和二轮摩托车。

  据统计,此次行动共出动人员75人次,共查扣车辆36辆,其中摩托车28辆,三轮电动车6辆,铁甲威龙2辆,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成效,形成对长龙新村片区交通违法行为的强力震慑,切实保障居民的出行安全。

  根据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下称《新条例》),12月1日起,深圳交警将分三个阶段,在全市范围开展精准打击,重点加强骑行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走机动车道、逆行、冲禁令、违反规定载人载物、驾驶超标电动车、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

  处罚条例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①驾驶电动自行车冲红灯,罚款300元。

  ②驾驶电动自行车逆行,罚款300元。

  ③驾驶电动自行车走机动车道,罚款500元。

  ④驾驶电动车不戴头盔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⑤饮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罚款500元。

  ⑥驾驶电动自行车冲禁令,扣车并处2000元罚款。

  ⑦驾驶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载物,扣车并处2000元罚款。

  ⑧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扣车并处1000元罚款。

  整治行动

  整治行动中,深圳交警将联合各单位执法力量,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涉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

  ① 对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

  ② 对利用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兜客揽客实施非法营运的,一律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予以行政拘留;

  ③ 对无证驾驶电动(机动)三轮车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

  ④ 对暴力抗法行为,触犯有关法律法规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

  增设严管示范路

  与此同时,12月10日起,深圳交警将在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现有的限行道路中增设5条“严管示范路”,严查未悬挂备案号牌、未佩戴安全头盔、走机动车道、闯红灯、违反规定载人载物等违法行为。

  或对电动车登记上“牌”管理

  今年以来,深圳交警全力配合市司法局推动电动自行车立法工作,下一步,待《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颁布后,将全方位做好电动自行车登记纳管政策解读及宣传发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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