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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信嘉投资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案

  案情:

  2018110日,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由深圳市信嘉投资有限公司在坪地街道投资建设的“吉祥悦府项目12栋商住楼、3栋住宅楼、4楼幼儿园、56栋商住办公桩基础工程”已施工但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行为。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要求,对该项目的相关责任单位及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相应的调查取证。我局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对深圳市信嘉投资有限公司处以捌万元罚款。被处罚单位于2018125日缴纳了罚款,并于129日办理了施工许可证手续。

  解析: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深圳市信嘉投资有限公司作为该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擅自施工,由主管部门处以工程合同价款1%的罚款,即处以捌万元罚款。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施工活动的需遵循《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要求,对未取得合法手续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罚,有助于规范全区建筑行业管理,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我区建筑工地安全形势平稳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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