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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2020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

  工作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牢牢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重大历史机遇,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责任导向、法治导向、风险导向、能力导向原则,狠抓作风强安、科技强安、合力强安,通过构建责任化的安全链条、智慧化的风险管控、科学化的防范机制、专业化的应急队伍、现代化的救灾装备、快速化的响应处置、充足化的物资储备、常态化的宣传教育,守牢安全生产基本盘,紧盯防灾减灾救灾关键点,夯实应急救援基本功,不断提升城市本质安全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持续减少一般事故,为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加快建设“先行示范区、强国城市范例”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一、加强顶层设计规划,构建综合性、全方位、系统化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

  (一)推动落实安全发展理念。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特别是应急管理改革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第三次会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并致训词以及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培训内容,筑牢夯实安全发展理念。继续深入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和讲话精神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着力解决一批制约城市安全发展的突出问题,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二)强化城市安全顶层设计。对标国际最高最好最优,制定安全发展先行示范区指标体系,贯彻落实市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安全发展先行示范区行动方案,为打造全球最安全城市提供行动路径。继续推进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及城市安全发展各项制度任务措施。开展“十三五”专项规划终期评估,加快编制龙岗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十四五”规划。加强对街道应急管理机构改革的指导协调,建强自上而下的区、街道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推动应急管理事业从静态向动态转变,从职能管理向综合治理转变,从行业管理向系统治理转变,从灾害应对向风险管理转变。

  (三)加快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根据深圳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方案,明确我区具体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以清单化形式逐项抓落实。根据省、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自查自评及第三方评价结果及省、市复核要求实施针对性的完善工程,为2020年成功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二、狠抓安全责任落实,构建全覆盖、无缝隙的应急管理责任体系

  (四)强化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宣传贯彻《深圳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印发实施《龙岗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规定》或职责清单,落实街道办事处主任直接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刚性措施。完善区安委会议事协调机制及工作规则,更好发挥区、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共同担任安委会“双主任”制度作用。设立建设施工、道路交通等行业领域专业委员会,强化专业统筹协调职能,及时解决行业领域突出难题。层层签订三防、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书。

  (五)压实党政部门监管责任。宣传贯彻《深圳市党政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规定》,印发实施《龙岗区党政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规定》,细化明确区、街道党政部门安全管理职责,推动责任落实。制定三防指挥部工作规则,建立三防责任人备案制度,理顺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及运行机制,确保“测报防抗救建”各环节无缝衔接。加强对新兴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的研判分析,建立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职责定期厘清确认机制。

  (六)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园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分类有序开展复产复工。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作业现场整顿及规范化管理。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的第一责任,健全企业负责人“安全三问”考核机制。建立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岗履责情况“一键通”抽查机制,推动高危企业及高风险单位负责人安装应急联动“一键通”,切实解决企业“关键少数”脱岗失职、责任悬空等问题。引导企业开展标准化达标升级,确保年底前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超过95%。推动高危企业规范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推动加强国有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考核,注重发挥国有企业示范引领作用。

  (七)健全考核巡查督查机制。将党委部门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制定党政领导班子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考核实施方案,优化考核评价机制,切实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巡查,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打好督查、警示、约谈、通报、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等“组合拳”,对推进不力的重点辖区、部门及单位进行警示约谈、公开通报,形成强有力震慑。健全政治敏感期、重要节假日定期调度会商制度,强化疫情防控期、复产复工期、汛期、森林高火险期等重点时段的督导检查,推动各项防范措施落细落实。

  三、突出安全风险管理,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八)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风险季节性、阶段性、行业性、区域性特点和发展趋势的研判分析,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实施科学管控。研究制定事故高风险区域整治挂牌督办办法,对事故多发频发及存在重大风险的街道和行业监管部门进行挂牌督办。贯彻实施深圳市安全风险管控暂行办法,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及区域安全风险评估,全面摸清各类存量及新增危险源底数,及时消除、降低和控制重大风险。

  (九)强化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完善城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范,组织编制企业隐患自查标准清单,深化开展以“企业自查、基层巡查、举报核查、执法监察、重点督查”为主要内容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强化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企业安全助手等信息化手段运用。进一步完善重大安全隐患的举报受理和督查督办机制,确保重大安全隐患形成有效的闭环管理。完善汛前全面查、汛期经常查、临灾拉网查的灾害隐患排查机制。开展暗涵暗渠上盖房屋及受深基坑、隧洞工程施工等影响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建立贯穿房屋建筑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健康档案。

  (十)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攻坚治理。按照标本兼治原则,深化开展重点车辆、电气火灾防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机非混行”交通设施隐患、地铁工程施工安全、高风险区域危险房屋、地面坍塌、工贸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等八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持续降低相关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按照省有关部署,深化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交通运输领域集中排查整治等八大专项整治。实施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整治和高层建筑安全提升计划,深入开展平安交通三年攻坚及危化品本质安全三年提升行动。健全完善高铁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常态化推动实施高危工贸、道路交通、油气输送管道、城镇燃气、特种设备、轨道交通、旅游、民爆、电力、军工、森林防火、削坡建房、地质灾害等其他领域专项治理。

  (十一)严格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建立完善全国全省全市全区灾害事故“一盘棋”响应工作机制,着力提升防范应对各类灾害事故能力。完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规范,建立调查处理事后评估、事故暴露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执行情况跟踪督办制度,推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按照“把重大风险隐患当作事故来看待”的原则,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四查”责任及典型事故提级调查制度,严肃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加强事故警示教育,健全完善典型事故警示通报和公开曝光制度。

  四、加强城市灾害防御能力建设,建立高效科学的城市防灾减灾救灾体系

  (十二)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健全台风、暴雨、森林火险、地震等自然灾害风险研判会商及预测预警机制,提高灾害预警预报精细化水平。推行智慧气象“安全伞”,优化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及传播渠道,提升预警发布能力,实现指定区域指定人群靶向发布。

  (十三)全面实施灾害防御重点工程。根据《深圳市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行动方案》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工作情况,推进实施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房屋加固等重点工程。定期召开自然灾害防治联席会议,加强对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实施的统筹协调,强化资金及政策保障,促进形成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合力。

  (十四)加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争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省、市级防灾减灾样板街道、社区,全面开展达标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基层防灾减灾“十个有”的工作措施(即有组织体系、有大喇叭、有警报器、有避难场所、有风险地形图、有明白卡、有应急通讯、有应急照明、有小册子、有宣传栏),确保防灾减灾救灾指令直通一线应急责任人。加快谋划建设集各灾种救援培训、宣传教育、训练体验于一体的综合应急救援基地。全面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和服务,拓展各级各类公共场所应急避险功能,推动应急避难场所规范化建设。完善三防、救灾等应急物资高效调用、及时补充、定期检查的物资储备管理机制,保证救援救灾需要,完善灾害救助工作机制。

  五、加强应急管理法治建设,着力构建系统完备、执行有力的法规标准和依法治理体系

  (十五)健全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再生资源回收、应急征用补偿等重点领域的政府规章制定。适应城市安全及应急管理需要,组织制定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危化品中间仓储存柜技术规范等一批地方标准。健全完善城市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管线管廊等城市各类设施安全管理办法。

  (十六)全面加强监管执法力度。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部署,整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能,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督促指导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法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将存在较大以上风险的生产经营单位纳入监督检查计划范围,实行重点监管。综合运用科技执法、联动执法、顶格处罚、行刑衔接、失信惩戒、公开曝光等有效手段,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各行业领域查要案大案“亮剑”行动,集中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形成强有力震慑。制定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社会监督机制,推进安全生产违法违规信息主动公开及自助查询,促进执法规范化水平的提高。

  (十七)提升基层安全监管效能。实施监管人员能力提升计划,加强街道安全监管和防灾减灾救灾力量建设,推进监管力量下沉基层一线。大力推行移动执法、远程执法,确保无纸化执法率大于90%。组织开展执法比武、示范执法等活动,提升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水平。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分级分类标准,实施差异化监管制度。强化网格化安全监管模式,整合执法资源,探索基层安全生产与环保、消防、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模式。强化治水提质、小散工程等重点行业领域第三方专业技术巡查,提高监管执法的精准化、专业化水平。加强执法监督和案卷评查,确保权责一致、执法严格、责罚相当。

  六、加强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建设,着力构建专业化实战化的应急救援体系

  (十八)进一步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改革应急预案体系构建模式,建立预案编制数字化、应用智能化工作机制。加强与国家、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衔接,完善区、街道两级总体预案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落实各环节责任和措施。推进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加快修订本部门、本单位应急预案,实现各级各类预案相互衔接。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工作指南,规范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备案工作。聚焦重大风险、立足盲演实战,全面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各级各部门应急演练覆盖率100%。推动生产经营单位预案演练、城中村及社区居民应急疏散演练常态化,提升基层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能力。

  (十九)健全反应灵敏的应急响应机制。全面总结新冠肺炎防控一级响应期间经验做法,改进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优化调整应急委成员单位及专项指挥部设置,提升应急指挥机构战斗力。完善“一位领导和部门牵头负责,一个专班跟进处置,一个专项方案统筹应对,一个口径上报和发布信息”的“四个一”应急响应机制。强化应急通信保障,健全完善应急管理部门、军地、社会、政企协调联动机制及信息共享机制。严格执行重点单位值班备勤和信息报告制度,全面落实24小时在岗值班。研究制定深化基层应急力量建设的意见,以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培训演练等为主要内容,全面推进街道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

  (二十)全面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依托消防救援队伍,强化高尖端救援装备配备,打造“全灾种、大应急”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发挥城市消防站、小型消防站等专职消防队伍职能作用。制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管理办法,建立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联勤、联训、联战、联调”机制,提升队伍快速响应、紧急救援能力。整合公安系统、国有企业和社会企业的直升机救援资源,建立协同高效的空中救援组织模式。出台培育支持社会救援力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搭建规范的社会应急力量服务平台,引导社会救援力量参与应急处置。鼓励企事业单位组织参加国家应急救援员职业技能培训。

  七、加强应急管理科技信息化建设,构建智慧高效的科技信息化支撑体系

  (二十一)加强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根据深圳市信息化发展规划,编制龙岗区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应急管理大数据库和监测预警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宣传教育培训中心建设,以数据治理、智慧监管、智能指挥推进应急管理现代化,初步构建起全区应急管理科技信息化支撑体系。大力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及物联网远程监控平台建设运用,力争年底前火灾高危单位和高层公共建筑接入率、单位自我巡查率和远程监控率达到100%。加强深基坑、盾构机、塔吊等重大风险实时监控和远程预警平台建设,构建建设工程智慧防控体系。开展智能交通运输管控、智慧交通、智慧三防、智慧水务等信息化平台建设,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二十二)加强科技研发及装备推广应用。加快推动科技成果和先进装备实践应用。加快推进地铁隧道外界施工入侵识别、超高层建筑灭火救援、高架桥及水电油气生命线工程风险预警等关键设备研发和试点应用,增强重点设施和重大风险源监测预警应对能力。开展应急管理装备技术、产品和服务推广交流活动,促进水下机器人、消防无人机和重点车辆主动防撞技术等先进应急技术装备应用。

  八、加强宣教培训及社会服务,构建全面覆盖、人人参与的城市安全社会共治体系

  (二十三)加强应急管理宣教培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月、交通安全日等主题活动,推进安全、应急、防灾减灾、职业健康、爱路护路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全域全平台全天候开展安全公益宣传,推广“城市安全哨”“学习强安”和“龙岗第一课”等应急管理宣教品牌,不断增强应急文化传播力、引导力和感染力。加强新闻宣传报道和舆情引导,重点曝光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警示教育。健全公民安全教育体系。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纳入全区领导干部任职、党校培训及机关业务能力培训课程。大力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计划,加强对中小企业一线员工、特种作业人员、劳务派遣工安全教育培训。

  (二十四)打造群防群治工作格局。规范应急管理专家队伍管理,充分发挥专家在理论研究、专业咨询、建言献策等方面的作用。制定政府购买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服务指导目录,建立技术服务机构及专业技术人员服务质量星级评价机制,更好发挥专业机构支撑服务作用。发挥信用监管的基础性效用,加强龙岗区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管理。深入推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及巨灾保险制度。创新风险隐患举报机制,建立“吹哨人”、“第一响应人”、内部举报人、应急救援社会动员等制度,调动全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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