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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聘任第六届专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深圳市龙岗区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办法》(深龙安办〔2015〕130号)有关规定,聘任马栋梁等59名同志为第六届安全生产专家。专家组按专业分为七个小组,暂设非煤矿山组(包括采掘、民爆)、危险化学品组、建筑工程组、机电组(包括特种设备)、交通运输组、消防组、综合技术组。 

  专家组的主要职责:

  (一)参与相关专业领域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专题调研;

  (二)为我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信息、技术和决策咨询,并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三)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为事故责任界定提供技术依据;

  (四)参与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评估和重大危险源的分级鉴定,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整治提供技术支持;

  (五)为突发事件、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提供现场技术指导和服务;

  (六)参加安全检查,发现并分析事故隐患,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

  (七)参与制定我区中长期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对规划和计划进行论证和审查;同时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提供意见;

  (八)参与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许可或备案的审查;

  (九)参与编写安全生产培训教材以及安全培训、考核工作;

  (十)完成区安委会(办)、区安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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