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五公开”专栏 > 执行公开 > 督查审计公开

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关于《龙岗区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整改情况的报告

  根据《龙岗区审计局关于做好审计整改情况主动公开工作的告知函》文件要求,针对我局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开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并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商讨整改措施,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方案逐条整改,取得一定成效。报告涉及我局问题共4项,已完成整改4项。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管理缺乏统筹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和科创部门探讨沟通,由于全区缺乏统一信息系统,无法知晓补贴对象是否享受其他部门类似补贴,且不同部门补贴名称及出发点有所不同,难以判断是否重复补贴。为使工作有效开展,重复补贴得到避免,已向审计部门积极反馈:提请上级部门,建立统一信息系统或规范补贴目录,避免重复补贴再次发生。二是严格落实政策要求,对补贴对象从严管理,凡属提出补贴的单位,对方必须书面承诺,未享受过我区其他部门同类补贴或进行补差管理,否则勒令退回补贴费用,涉嫌违法犯罪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项目后续跟踪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情况: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产业园三家机构在领取补贴后1年内将注册地注销或迁出龙岗区问题,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产业园是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龙岗区政府共建的国家级产业园,为鼓励扶持产业园发展,区政府专门制定了相应的扶持政策,为入驻机构提供房租减免优惠措施,即入驻机构经核准后,对其申请面积实行“两年免费两年减半”房租优惠,根据《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3栋D座5-12层、1302、1304创新型产业用房使用管理协议书》约定,产业园入驻机构“两年免费两年减半”期间由专项资金承担的房租补贴部分,由我局直接支付给园区场地业主天安骏业集团,入驻机构须与园区管委办、天安骏业集团签署《中国深圳人力资源服务智慧广场入驻协议》(以下简称《入驻协议》),根据《入驻协议》和园区相关规定,机构须在签订《入驻协议》时间起算一个月内将注册地变更迁移至产业园;如退出园区,则相应须在机构签署终止协议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注册地迁离产业园,以便该场地用于后续机构招商使用,所涉及的这三家机构,均属于按规定程序在退园后正常注销或将注册地迁离产业园的情形,不属于对专项资金扶持审核监管不到位的情况。根据目前实际情况,暂无法律法规方面的规定可要求机构退园后仍将注册地留驻在龙岗区范围内。针对指出的问题,我局对产业园房租补贴发放方式、管理制度等进行了优化完善。

  (一)调整产业园房租补贴支付方式

  我局已根据新情况,对《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其中,对产业园租金支付方式进行调整,即由此前按机构补贴金额代付租金的方式,调整为由入驻机构先向场地业主方支付租金后,再按规定向我局申请房租补贴。该方式已于2020年7月1日开始执行。

  (二)健全完善产业园管理制度

  我局对产业园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并于2020年9月16日印发《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机构考核制度》《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机构(创客)入驻及日常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产业园的入园审核、日常管理与考核监管机制,切实提升产业园管理能力。

  (三)提升园区管理服务水平

  紧扣“优商、稳商”工作思路,在原有服务机构措施的基础上,逐步开展政策对接、业务对接、扩大宣传等系列服务,帮助机构解读政策、宣传推介业务;搭建园区对外交流沟通平台,加强与区产业部门联动,支持机构做大做强,推动园区人力资源服务密切对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今年以来已组织了智慧广场公益大讲堂、社保政策解读、业务对接服务等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千余册。

  三、创业孵化基地对初创企业的支撑作用未充分发挥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情况:

  (一)组织基地年审实现优胜劣汰

  2019年底,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区级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年审考核工作,区、街联合,对2014-2018年认定的18家区级基地进行资料审核及实地走访核查,确定硅谷动力电子商务港等15家区级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年审考核合格,同时取消坂田创意文化园、左创智慧现代影视广告产业园、华夏动漫创新创业孵化基地3家不符合要求的基地。基地年审工作每年均将按期开展,以建立“能进能出”的常态管理机制,切实保证和提高孵化基地服务质量和运营水平。

  (二)自觉做好创业服务工作

  将“多措并举做好就业创业工作”作为2020年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之一。按照该重点工作要求,我局全年将围绕“搭建区级创业孵化基地交流桥梁,提升基地运营服务能力;选拔、指导优秀创业孵化基地参加市级基地评选;促进各创业孵化基地加强发展,吸引更多项目和资源落地”等工作任务,进一步引导各创业孵化基地履行社会责任,有力扶持企业发展,打造更具活力和竞争力的创新创业生态链。

  (三)掌握基地及创业实体情况

  2020年1月底至2月初,我局组织区内23家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对春节后园区入驻企业的复工情况及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和研判。其中春节前各基地入驻企业共1664家,截至3月24日,有6家基地复工率达90%以上,9家基地达80%以上,总体复工率达74.6%,部分未复工员工选择居家办公。对于初创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局及时予以帮扶指导并反馈至有关部门,为我区下一步工作决策及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四)鼓励孵化基地在防控时期主动免租

  2020年2月上旬,结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中小企业面临的巨大压力问题,我局积极鼓励各创业孵化基地响应国家号召,对入驻企业提出减免租金措施。截至2020年2月13日,龙岗区已有14家创业孵化基地对入驻企业给予9天至2个月不等的租金减免或打折优惠,惠及约9000家企业,减租金额逾3800万元。这批主动担当的创业孵化基地中,民营企业运营基地达13家,为帮扶中小微企业“活下来”起到了直接的鼓励和扶持作用。

  (五)积极提出创业政策优化建议

  为进一步发挥创业孵化基地对初创企业的支撑作用,我局将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整改措施:一是积极鼓励创业孵化基地和入驻基地企业共对疫情,共渡难关,给予入驻企业,尤其是初创企业一定租金减免;二是积极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建议,出台有关政策,对服务优质、公益性强、扶持园区企业力度较大的基地平台予以一定资金奖励。同时在政策调整时,对入驻园区企业,尤其是初创企业,适当放宽补贴条件,使更多企业实体得到实惠,快速成长,进一步提高创业成功率;三是在“龙翔工程”到期后,修改基地管理办法,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加大对基地及入驻企业扶持力度,培育一批优质创新创业孵化载体,造就更多优质企业。

  四、人员薪酬管控缺位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情况:

  (一)相关公立医院主动整改调整了院领导班子成员绩效分配基数及系数,绩效工资的分配进一步向临床倾斜、向一线倾斜。

  (二)各公立医院按照审计报告要求,重新修订了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并经过各公立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同意后上报区卫生健康局审批,目前已经规范了各类绩效项目。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积极配合区卫生健康局开展公立医院薪酬改革等相关工作,做好工资福利政策指导,协助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21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