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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中涉及龙岗区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深圳市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中涉及龙岗区的问题共7个,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如下:

  一、部分款项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2022年6月,龙岗区政府向市财政局报送关于清理相关往来款挂账事项的请示,提出解决往来挂账事项的相关建议。下一步,龙岗区将积极按程序尽快完成清理工作。

  二、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未及时收缴的问题

  我区多次采取发函、约谈等形式对相关单位进行地价款催缴,并提请上级相关主管部门统筹研究解决。下一步将按相关工作方案确定的路径推进解决有关问题。

  三、超比例计提房屋征收项目工作经费的问题

  2022年8月,我区相关部门已下发通知,要求停止超比例计提房屋征收项目工作经费。2022年9月,区土地整备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明确严格按照市相关规定计提房屋征收项目工作经费。

  四、决算内容编制不完整的问题

  一是及时进行账务调整或补充披露。区财政局及时进行账务调整,并补充披露决算草案相应内容。二是加强决算草案数据审核。在2021年决算草案编制工作中,编制和审核人员相互独立、交叉审核,确保数据准确、内容完整。

  五、将流浪乞讨人员送至非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的问题

  2021年9月,区慢性病防治院终止与非定点医院合作并解除相关协议,后续均将相关人员转诊至定点救治机构救治;区卫生健康局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每季度跟踪检查流浪乞讨人员救治情况。

  六、孤儿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及时将我区符合条件的74名孤儿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二是建立定期核查制度,每月核查比对相关人员数据及纳入救助供养情况。三是建立预办理机制,针对预期符合条件的孤残儿童,提前做好前期工作,缩短纳入特困供养的办理时间。

  七、救助保障信息数据共享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一是将相关人员及时纳入补贴发放范围。涉及我区的500余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均已纳入护理补贴发放范围。二是建立数据信息共享和主动发现机制。区残联、区民政局和街道采取每月定期互相推送新增人员信息、利用残疾人领取残疾证等时机宣讲政策等方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补贴发放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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