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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区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00144号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叶立常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土地整备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同乐片区整村利益统筹的建议》已收悉。按照办理分工我局为主办单位,现结合工作实际,经认真研究,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推进同乐片区内利益统筹项目进度的建议

  同乐片区内涉及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共三个,分别为同德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宝龙同乐社区老太坑村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和宝龙坑尾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同德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总面积为520.46公顷,涉及四个自然村,分别为池屋、吓坑、浪背、新布村。项目于2016年纳入全市土地整备利益统筹试点项目,2017年项目启动,开展前期数据核查、实施方案编制及规划研究相关工作,形成初步方案。2018年8月,《深圳市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管理办法》发布后,项目按照最新政策要求开展现状数据核查,并深化实施方案及规划研究。关于将原宝龙净水厂地块作为社区居民安置用地的问题,市政府办公会议纪要已原则同意将宝龙净水厂调整至龙湖公园规划用地,采用全地下式与龙湖公园合并建设,设计规模、用地规模不变。同时,我局已按照区相关会议要求,在同德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规划研究中将原宝龙净水厂地块功能调整为居住用地纳入规划研究范围,并形成初步规划成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正在开展[宝龙科技城片区]法定图则修编,已完成初步方案,该局正在对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积极沟通,加快释放宝龙污水厂用地。

  宝龙同乐社区老太坑村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和宝龙坑尾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于2019年7月纳入全市2019年度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计划,完成项目立项。宝龙同乐社区老太坑村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实施面积约37.94公顷,正在进行现状土地及建(构)筑物测绘、评估工作。宝龙坑尾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实施面积约11.01公顷,已基本完成现状土地及建(构)筑物测绘、评估工作,正在进行旧屋村认定工作。下一步,我局会同宝龙街道办,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规划研究工作进度。

  二、关于将同德、同心等社区列入东部环保产业园周边整体规划的建议

  东部环保电厂位于坪地街道四方埔社区,为推进东部环保电厂落地,借鉴国内外成果经验,以东部环保电厂为核心开展了深圳国际低碳城节能环保产业园启动区专项规划,该规划主要以坪地街道四方埔社区为边界进行规划,暂未涵盖宝龙街道同心、同德社区。经了解,同心、同德片区已被纳入东部高铁新城规划研究范围内,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正在组织开展《东部高铁新城空间规划纲要研究》编制工作,该规划研究将提升片区功能定位,推动片区功能重组和用地布局调整,助力片区内社区整体发展。

  三、关于加强支持社区股份公司集体经济转型的建议

  (一)非农建设用地管理方面

  为维护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加强非农建设用地管理,保障城市规划实施,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我区于2017年出台了《龙岗区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办法》(深龙府办规〔2017〕6号),该办法对非农建设用地的补划、调整、开发建设等管理原则进行了明确,推进了辖区内城市更新项目、非农建设用地开发项目的实施,对盘活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地、促进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升级、拓展产业空间有着重要的意义。

  目前,《龙岗区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办法》(深龙府办规〔2017〕6号)即将到期,在后续修编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充分研究吸纳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意见,引导社区利用好存量非农建设用地,保障社区未来长效高质量发展。

  (二)资金扶持方面

  从2006 年起,我区先后出台了《龙岗区扶持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若干办法》及实施细则1+3 配套文件(深龙府办〔2007〕36 号)、《关于进一步推动社区经济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深龙府〔2010〕56 号)、《龙岗区社区经济转型发展工作快速推进机制》(深龙府办〔2011〕19 号)、《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实施细则》(深龙府办〔2014〕9 号),2016 年、2017 年先后对《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实施细则》进行了整合修订,2017 年修订出台了《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则细则》主要通过专项资助与激励、贷款贴息等方式激励和引导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调整产业结构,支持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对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投资实体企业设立了专门的扶持条款,主要内容为“对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投资参股或以土地物业作价入股高科技企业,战略性新兴企业,投资参股银行、保险、证券等传统优势企业的,给予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投资额20%的激励,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股份合作公司可以结合自身条件向区国资局申请资金扶持。

  下一步,区国资部门将从以下方面加强对股份合作公司的服务和指导:

  一是建立健全激励股份合作公司自主开发项目的机制,主动与想干事、能干事的股份合作公司对接,协助其梳理项目有关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存在问题和困难,为股份合作公司推动项目进展排忧解难。二是开展业务培训。区国资局将组织开展开发建设主题相关的业务培训,为股份合作公司开发建设培养人才。三是区国资局将根据股份合作公司的需求,选派业务骨干前往社区进行业务指导,大力促动股份合作公司参与开发建设,推动集体经济的发展。

  再次感谢您的关心指导,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专此函复。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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