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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40163号建议答复的函

龙岗交警大队:

  根据涉及我局的人大建议“关于完善宝龙辖区交通管理信息化科技化手段的建议(案号20240163)”,我局为区汇办部门,现将有关情况报送如下:

  一、关于智慧交通项目近期计划

  为了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提升交通安全水平,减少执法人力投入,龙岗区委区政府专门成立由分管区领导任组长,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龙岗管理局、龙岗交警大队、各街道办等成员单位共同组成的智慧交通专班,共同推进龙岗区智慧交通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在我区范围内新建设信号灯、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等。在项目的推进过程中,工作专班积极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并遵循“急用先行”的原则,将项目分为一、二阶段进行。目前,一阶段正在加快实施中,二阶段正在开展前期设计工作。

  二、关于抓拍设备的建设

  为有效支撑交警的非现场执法工作,植物园路、爱南路主要路段的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已纳入项目建设。另外,鉴于“深汕路(龙岗大道至坪山大道段)整体改造工程”同期在建,为了避免重复建设,我局已将深汕路相关建设内容反馈给该项目建设单位统一建设。宝龙大道现状信控路口已建电子警察抓拍设备,我局将继续调研宝龙街道其他道路的电子警察抓拍设备需求。

  专此函复。

  龙岗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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