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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20220141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第六界别活动组、肖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的建议》(第20220141号)收悉,该建议主要分析了我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现状以及未来发展趋势,并就配套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方面提出了建议,经会同区内相关部门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基本情况

  据市发展改革委统计,截至2021年底,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量14.78万辆(占新车销量的40%),新能源汽车保有量54.4万辆(占机动车总保有量的14.7%),各类充电设施共9.7万个,新能源汽车车桩比约为5.6:1。截至2022年6月,我区累计建成1307个充电站点(其中:物业小区分散式952个,社会公共集中式166个,公交场站集中式64个,社会停车场分散式125个),实际通电运营各类充电桩约2.56万个(全市占比约26.4%),其中直流桩0.36万个,交流桩2.2万个。目前,在龙岗辖区开展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的企业达120家,全区已基本形成覆盖11个街道的充电设施网络。

  二、关于应用有序充电技术,重点解决住宅小区扩容难题的建议

  (一)我区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补贴情况

  2020年度,我区共有9家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企业申报获批市级财政建设补贴,其中涉及55个充电场站、1124台充电桩,核定补贴金额共计5008.06万元。目前,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申报的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财政补贴,是针对已建成投运的、符合条件的充电场站进行的补贴,场站类型主要为集中式快充场站。

  (二)我市智能电网技术发展现状

  目前,我市智能电网技术发展正处于起步阶段。2022年6月,市发展改革委印发《深圳市虚拟电厂落地工作方案(2022-2025年)》,以“最大化挖掘我市分布式资源的调节潜力,打造源网荷储高效互动的新型电力系统,助力我市以先行示范标准完成‘双碳’任务”为目标,争取到2025年,虚拟电厂特色应用初具成效,智能有序充电技术成为主流模式,新能源汽车与电网双向能量互动商业模式取得突破,建成具备100万千瓦级可调节能力的虚拟电厂,逐步形成年度最大负荷5%左右的稳定调节能力。

  三、关于针对没有固定停车位的小区,鼓励采用集约化商业运营的方式的建议

  根据《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于个人自用的充电设施,鼓励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与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合作,形成优势互补、收益共享的合作模式;鼓励各类投资者将充电设施委托给充电设施运营企业统一管理,保障充电设施安全、规范运行。根据市发展改革委《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2021-2025年)》相关要求,在私人自用领域,以按需并适度超前的原则推进住宅小区停车场配建慢速充电设施。

  目前,我区456个商品房住宅小区已全面覆盖新能源汽车慢速充电设施,超过30家充电设施运营商与住宅小区物业深度合作,采用“统建统管、比例分成”的商业模式入驻各住宅小区建设、运营充电设施,全区运营数量超过1.7万台充电桩、1.9万个枪,运营数量排名前十的运营商占据了全区住宅小区95%以上的市场,头部企业初具规模,新能源私家车日常基础充电需求基本可以满足。

  四、关于坪地低碳城周边及区属公园建设充电设施的建议

  (一)低碳城周边充电桩建设情况

  目前,低碳城会展中心区域已配套建设有光、储、充一体的充电示范区域,全面采用柔性充电技术,充电桩可根据充电车辆的数量自动分配充电功率,同时可实现高峰电价避免用电、平段电价快充补电、低谷电价集中充电的充电模式,充分贴合绿色、低碳、可持续的发展理念。接下来,将继续在近零碳示范社区推动建设光、储、充一体化的停车场,并在后续运营中对外开放,以扩大示范社区、示范项目的影响力。

  (二)区属公园停车场充电桩建设情况

  据统计,我区区属公园现有8个停车场,其中大运公园北停车场、龙城公园北停车场、龙城公园花园坪停车场、龙城公园半山停车场、回龙埔公园北停车场、回龙埔公园西停车场等6个停车场已按相关规范要求建设了充足的新能源充电设施,并对社会公众开放使用。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根据上级要求,统筹做好全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推广工作,积极推进适度超前、安全可靠、便利高效、智慧创新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布局体系建设,力争打造世界领先的城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网络,实现人、车、桩、网深度融合。

  感谢委员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委员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工作!

  专此致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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