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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岗区社区健康服务机构设置规划(2021-2025年)》解读

  一、背景和必要性

  (一)背景:社区健康服务是卫生健康事业规划的重要内容,应体现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原则,不断完善社康机构资源配置。《龙岗区社区健康服务机构设置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社康规划》)是指导龙岗区未来五年社康服务高质量发展、社康机构科学建设的总体纲领和行动指南,也是提升基层社区健康服务实力的战略方针,有利于明确龙岗区卫生健康部门在社区健康服务层面上的工作重点,提升全区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龙岗区的社区医疗卫生与健康服务事业提供合理的、科学的、具有可行性的依据,进而推进健康社区、健康深圳建设。

  (二)必要性:2016年8月26日,龙岗区印发《深圳市龙岗区卫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2017年9月28日,印发《深圳市龙岗区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十三五”期间,龙岗区医疗资源总量稳步增长,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分级诊疗网底进一步夯实,到“十三五”期末,全区设置社康机构总计135家,2020年社康全科门诊总诊疗量达501.27万人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量达989.63万人次。由于“十三五”规划已经到期,为落实“十四五”期间龙岗区社区卫生健康服务工作部署,加快推进社康机构基础建设,为下一步开展实施工作提供基础,亟待制定出台《社康规划》。

  此外,近年来龙岗区社康机构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社康机构用房基础尚存在着不少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区健康服务的进一步拓展。龙岗区现有人口397.9万人,截至2021年末全区设置有社康机构155家,平均每2.6万设置人1家社康机构,低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健康中国“深圳样板”的实施意见》每2万人设置1家社康机构的要求,而且尚有17个社区未设置社康机构,社康机构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以400-800㎡居多,属于租赁用房的比例超过40%。鉴于龙岗区社康机构总量不足、租赁用房偏多、面积偏小等现状,通过制定《社康规划》,控制总量、调整存量、优化增量,撤并、改造、新建一批社康机构,有效加强社康机构业务用房的薄弱环节,进一步促进龙岗区社康机构建设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开展,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水平发展,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打造健康中国“深圳样板”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社康规划》的目标

  (一)总体目标:在现有社区健康服务基本实现人口服务全覆盖的基础上,控制总量、调整存量、优化增量。强化社康机构公益性、公共性、服务性和普惠性,在全区形成全面覆盖、适应需求、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社区健康服务体系,保障全区社区健康服务高质量、同质化发展。

  (二)具体目标:到2025年,全区新增社康机构55家,总数达到210家,其中社区医院3家、社康中心63家、社康站144家,实现每2万人设置一家社康机构的目标。通过新建、改扩建83家,撤并28家,将全区社康机构自有用房比例从39.3%提高到49.5%,逐步降低租赁比例。

  三、主要内容

  《社康规划》主要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第一项规划背景。从“基本情况”“社康机构设置现状”“服务现状”“存在问题”等方面分析了“十三五”期间龙岗区社康机构的数量、配置标准、服务成绩及不足之处。“十三五”期间,龙岗区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全区正常营业社康机构155家,分布于11个街道,业务用房建筑面积总计14.91万平方米,在全市率先推行社康机构依照视觉识别系统、业务用房、设施设备、人员配备、服务规范、网络信息“六个标准化”模式建设,全科门诊量持续上升,在人民健康保护上取得显著成就,为“十四五”时期龙岗区社康机构发展奠定良好基础;社康机构总量、基础条件层面上的不足也为龙岗区社康机构的进一步高品质发展提出新的目标和要求。

  第二项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弘扬新时代抗疫精神和医疗卫生职业精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社区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方式,全面提升社康机构发展水平,提升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三项规划原则。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属性,以社区居民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以“保障公益,促进公平”“分类设置,统一管理”“科学配置,合理布局”“强化创新,提高质量”“整体规划,分步实施”为原则,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围绕中央、省、市关于社区健康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提升龙岗社区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建立社康机构类别动态调整机制,完善配置标准和布局,创新服务模式,突出重点人群,为居民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

  第四项规划目标。该项主要包含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两个方面:在总体目标上,以社区健康服务实现人口服务全覆盖为基础,合理规划社康机构设置,强化社康机构公益性、公共性、服务性和普惠性,逐步引导社会办社康机构转型公办社康机构,促进全区社区健康服务高质量、同质化发展,形成完善的社区健康服务体系;在具体目标上,计划到2025年达到全区新增社康机构55家,总数达到210家,实现每2万人设置一家社康机构的目标。通过新建、改扩建及撤并,逐步提高自有用房比例,降低租赁比例。

  第五项规划布局。将龙岗区社康机构按社区医院、社康中心、社康站共三个类别设置,保证各类社康机构功能定位与服务特色的协同互补。其中,关于社区医院,到2025年,全区完成3家社区医院建设,主要涵盖中医药、骨伤康复、安宁疗护等特色服务;关于社康中心,到2025年,全区共建设63家社康中心,实现常住人口超过2万人的社区至少有一家社康中心,主要发挥基层堡垒作用,统筹社区范围内公共卫生和居民健康管理工作,承担各类社区健康服务任务;关于社康站,到2025年,全区共建设144家社康站,实现常住人口不足2万人的社区至少有一家社康站,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家庭医生签约等各类社区健康服务。

  第六项保障措施。为进一步完善高品质社区健康服务体系,确保《社康设置规划》的贯彻落实,采取“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统筹落实”“强化队伍建设”“强化监督评价”的保障措施。通过政府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大业务指导力度,加强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要求相关部门对于本规划的落实给予保障和支撑。提高社康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加强社康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整体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多渠道解决社康机构业务用房问题,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与管理。监督机关应建立监督评价机制,开展动态监督和效果反馈,从而实现卫生资源有序发展、合理配置、结构优化。

  第七项附则。明确《社康设置规划》实施日期,结合社康机构建设实际情况动态调整,确保与上级文件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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