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五公开”专栏 > 管理公开 > 行政执法公示

龙岗区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在全区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告

  2024年1月24日,江西省新余市一临街店铺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9人受伤。1月19日,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独树镇英才学校宿舍楼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3名儿童死亡、1名儿童受伤。近期,连续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教训极为深刻。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消防安全工作部署,坚决彻底整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区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特此通告如下:

  一、行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充分认清当前极其严峻的火灾形势,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重拳除患,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扭转大火多发连发的被动局面。通过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行动,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校外培训机构、易燃易爆场所、废品回收站、仓储场所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切实将压力传递到基层单元,传导到社会末梢,推动压实最末端火灾防范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和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

  (四)校外培训机构。包括学科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科技类、职业技能类培训机构。

  (五)易燃易爆场所。包括石油化工企业及仓库、石油库、汽车加油(气)站、液化气站(含充装点)、民爆、粉尘涉爆、城市燃气门站、调压站、储配站等生产、储存、经营、输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单位和场所。

  (六)废品回收场所。包括从事废品和垃圾回收的场所,居民住宅小区、工业区等垃圾(废品)回收站、中转站、处理站。

  (七)仓储场所。包括生产企业所属仓储、中转等场所,大型快递物流储存、物流园区、物流中心及所属仓储、中转等场所。

  三、整治重点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5.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4.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5.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四、整治举措

  (一)场所自查。三类场所要自查自改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场所责任人、管理人要带队开展自查,并签字确认自查记录存档备查。

  (二)隐患曝光。开设专栏,集中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

  (三)“三支处置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集中开展大演练活动。

  (四)“四个一”活动。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在开学前后开展一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一次隐患大排查、一次宣传教育、一次火灾扑救及逃生疏散演练。

  (五)“五个一”举措。检查人员在对单位场所检查中落实一次检查、一次帮扶、一次警示、一次培训、一次宣传五项举措。


  消防救援机构提醒: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将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龙岗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