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示龙岗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生产企业专项扶持(新租厂房租金补贴)拟扶持名单的通告(20201027)

  参考相关规定,现将龙岗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生产企业专项扶持(新租厂房租金补贴)拟扶持名单(20201027)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信息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天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海关大厦东座1143室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28931001

  

       附件:深圳市龙岗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生产企业专项扶持(新租厂房租金补贴)拟扶持名单(20201027)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0月27日


相关附件:

  • 深圳市龙岗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生产企业专项扶持(新租厂房租金补贴)拟扶持名单(20201027).xls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