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龙岗区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的效能,保障社会和谐稳定,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对《龙岗区处理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应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龙岗区处理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应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修订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人士可在8月17日前,将相关意见反馈至以下邮箱地址:lgrlzyj@lg.gov.cn。
附件:1. 龙岗区处理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应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龙岗区处理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应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修订说明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