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奥林风健身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彭向阳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一案(深龙劳人仲(布吉)案【2020】1186号)。申请人经本委合法通知拒不到庭参加庭审,本委按撤诉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本委将不予受理。因通过电话、邮寄等方式无法与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经营者取得联系,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如下编号仲裁文书:
深龙劳人仲(布吉)定【2020】35号仲裁决定书。
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广场路2号布吉街道办一楼信访大厅劳动仲裁窗口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