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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深圳市讯驰商贸有限公司-郑兴飞、林常秀、廖春怀)

深圳市讯驰商贸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郑兴飞、林常秀、廖春怀诉你公司工资等争议案(深龙劳人仲(园山)案【2019】1476、1477、1488号)已审结。因无法与你公司联系,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被申请人支付三名申请人工资,金额总计18300元。

  现于深圳市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上公告,且已在你单位的工商注册地张贴公告,你可到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富康路103号园山劳动管理办公室园山仲裁庭领取仲裁裁决书(联系人:唐小姐,电话:89386686)。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起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你有证据证明上述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张贴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坳背一村赐昌路8号三号厂房二楼。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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