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文体设施管理中心关于征选龙岗区社会足球场运营管理方中标结果的公告。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选运营管理单位。经评审,项目一:平湖上木古社会足球场、平湖大岭社会足球场选取深圳市大生体育有限公司为中标方,得分为92.4分;项目二:园山大康原深茂水泥厂足球场(二期)选取深圳友鹏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为中标方,得分为93.1分。
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异议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前向我单位提出。
联系人:邓先生,联系电话:0755-28937007。
特此公示。
附件1:企业诚信承诺函(大生公司)
附件2:企业诚信承诺函(友鹏公司)
深圳市龙岗区文体设施管理中心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