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104686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含教育设施用地、公园绿地等)。 ③该项目涉及城中村综合整治分区17339.06平方米,其中11486.61平方米在法定图则中规划为小学用地,根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总体规划相关事宜的复函》相关要求,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做好占补平衡工作。剩余5852.43平方米为西湖塘老围片区,该片区位于西湖塘历史风貌区核心保护范围,且为不可移动文物,根据《深圳市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办法(试行)》,原则上应原址原貌保留提升,不再开展占补平衡工作。 ④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按照《深圳市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办法(试行)》《深圳市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保护规划编制技术指引》等相关规定对西湖塘历史风貌区和未定级的不可移动文物点西湖塘新围、西湖塘老围进行专题研究工作,形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专题研究报告》,并在后续实施阶段按照该报告做好该片区的保护活化利用事宜。 ⑤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24年4月15日起至2026年4月14日止。 ⑥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蓝线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