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年的防汛防旱防风工作,强化各项防御工作责任落实,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深圳市龙岗区三防指挥部关于强化落实三防责任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防汛防旱防风相关责任人进行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三防责任人
深圳市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