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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中禾征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中禾征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本委受理贾静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吉华)案【2023】504号)已办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一、第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8日期间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差额29586.2元;二、第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律师代理费2700元;三、第二被申请人对第一被申请人上述支付义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四、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本公告已于2023年12月12日张贴于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甘坑社区甘李二路9号金苹果创新园厂房A601。你可到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甘李6路9号吉华街道办事处一楼综治大厅领取仲裁裁决书(联系人:谢丹,电话:0755-28259251)。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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