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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耳鼻咽喉医院关于医用耗材公开遴选的公告

  根据《深圳市卫生系统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我院拟对2023年检验类、手术类及其他类医用耗材(招标编号:HC2023-01)采用院内洽谈议价的方式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加与竞争。投标商中标后,将与我院签订18个月的供货合同,按需采购。

  供应商递交的纸质及电子招标资料须按附件要求的格式和顺序排列,否则视为不合格(证件、资料全部加盖公章)。

  一、招标项目:2023年检验类、手术类及其他类医用耗材(招标编号:HC2023-01)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即日起至2023年4月3日上午12:00前向采购办递交纸质及电子版的“正本”投标书、所投产品三证资料及电子版的投标产品情况表,逾期不予受理。副本及报价单(一式四份)可洽谈时提交。

  2、报名地点:深圳市龙岗区耳鼻咽喉医院(6号楼209设备科)。

  三、报名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报名企业必须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制造商,非制造商须提供代理证或授权证书彩印件(具有有效期限,且有授权方法人亲笔授权),进口产品授权书必须提供中文版本;

  3、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4、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洽谈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

  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6、进口产品需提供进口产品生产国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及报关单;

  7、《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报名公司提供复印件加盖公司红章,授权公司提供复印件加盖公司红章);

  8、所投耗材品类的三证资料(需2份,其中一份独立包装,一份装订在标书内);

  9、报名企业须递交以上纸质材料(详见附件2)、电子版一份(含可编辑word版、纸质投标资料盖章扫描PDF格式),全部加盖企业公章。

  四、注意事项:

  1、深圳市龙岗区耳鼻咽喉医院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资质条款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①如提供证件资料无效或不全,则不给予报名;②如提供虚假材料,移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并列不良记录名单且三年内不得在本院投标;③以上每一条款必须实质性满足和响应,否则投标无效;④若因政策性原因:政府统一招标,将按政府招标结果执行。

  2、本次招标产品需提供深圳市阳光耗材平台编码(交易产品代码),如无法提供该编码,取消其产品投标资格,除无注册证及消毒类耗材外!

  五、采购评选方式:综合评分法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另外电话通知。

  七、联系电话:0755-28989999-8811巫老师

  注明:参与我院医用耗材公开采购的公司必须严格遵守《龙岗区卫生计生单位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文件的相关条款。

  附件1:采购目录

  附件2:采购文件

  附件3:评分标准

  附件4:投标产品情况表

  附件5:三证资料模板

  深圳市龙岗区耳鼻咽喉医院

  2023年3月30日

相关附件:

  • 附件1.2023年检验类、手术类及其他类医用耗材公开遴选采购目录.xlsx
  • 附件2.采购文件.docx
  • 附件3.评分标准.xlsx
  • 附件4.投标产品情况表.xlsx
  • 附件5:三证材料审核登记表及所需材料.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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