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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担担鲜(深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担担鲜(深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梁春海、陈汉强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南湾)案【2022】1341、1342号),诉求为劳动报酬。因通过电话、邮寄等方式均无法与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经营者取得联系,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以下仲裁文书及相关材料:

  1.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调解建议书;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副本及相关证据;

  3.当事人送达信息确认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答辩书用纸。

  本公告已于2023年02月07日张贴于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宝岭社区桂芳园六期商铺1-0013。你可到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二办综合服务大楼C202室领取以上文书及材料(联系人:何先生,电话:0755-28706975)。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3月31日14时30分在南湾仲裁庭(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二办综合服务大楼C202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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