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深圳市烁金网络有限公司)

深圳市烁金网络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黄丽芹诉你单位(第二被申请人)、有棵树(深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及深圳市有棵树科技有限公司(第三被申请人)的赔偿金等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2】300号),本委已依法裁决。因本委通过邮寄等方式无法直接送达本案仲裁文书,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2】300号)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一、第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1年8月份绩效差额1920元;二、第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1年9月份绩效2934元;三、第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1年10月份绩效2184元;四、第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赔偿金153000元;五、第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律师费5000元;六、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本公告已于2022年8月22日张贴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禾花社区平吉大道北159号恒路E时代大厦801。你可到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双拥街131号国土大楼一楼领取文书(联系人:许小姐,电话:0755-85238727)。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本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