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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上月数)

         计算
单位
16
累计
比上年同期
增长(%)
合计 万元 2201648 26.4
一、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万元 253773 5.4
二、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万元 139234 33.4
三、房地产业 万元 354140 30.4
四、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万元 587347 54.4
五、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万元 82698 28.5
六、教育 万元 31787 23.4
七、卫生和社会工作 万元 55190 16.4
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万元 604250 12.8
九、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万元 73852 29.1
十、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万元 19376 33.6
注:本表统计范围为:1、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上表中第一至第八类行业(房地产业仅包括物业管理和房地产中介服务业)。2、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上表中第九至第十类行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企业共51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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