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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三号)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区第三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单位数
  2008年末,全区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356个,比2004年末增加 246个。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交通运输业[1]占 82%,仓储业占10.4%,邮政业占7.6%(详见表1)。
  表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个)

2008年

2004年

合 计

356

110

道路运输业

152

47

城区公共交通业

6

7

水上运输业

1

1

航空运输业

0

0

管道运输业

0

0

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

133

40

仓储业

37

12

邮政业

27

3


  (二)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
  200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27.92亿元。其中,交通运输业、仓储和邮政业分别占80.3%、19.3%和0.4%。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利润0.17亿元。
  二、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单位数
  2008年末,全区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3138个,比2004年增长59.4%。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1902个,零售业1236个,分别占60.6%和39.4%(详见表2)。
  表2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个)

合     计

3138

批发业

1902

农畜产品批发

15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90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批发

284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114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28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463

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批发

652

贸易经纪与代理

106

其他批发

150

零售业

1236

综合零售

92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64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150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96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46

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零配件专门零售

87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223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修材料专门零售

194

    无店铺及其他零售

184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企业 7个,占0.22%;集体企业 5个,占0.16%;私营企业2882个,占91.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47个,占1.5%;外商投资企业14个,占0.45%(详见表3)。
  表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个)

合    计

3138

内资企业

3077

国有企业

7

集体企业

5

股份合作企业

6

联营企业

2

有限责任公司

138

股份有限公司

12

私营企业

2882

其它内资企业

25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47

外商投资企业

14


  (二)资产总计
  200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6.33亿元,比2004年末增长115.6%(详见表4)。
  表4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万元)

合     计

1463312

批发业

1194906

农畜产品批发

10480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91703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批发

66595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31214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27898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555734

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批发

336157

贸易经纪与代理

24144

其他批发

50983

零售业

268406

综合零售

49152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4933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8619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9668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5417

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零配件专门零售

86527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46310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修材料专门零售

42563

    无店铺及其他零售

15218


  (三)主营业务收入
  2008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279.25亿元,比2004年增长127.9%。其中,批发业234.75亿元,零售业44.50亿元,分别比2004年增长136.7%和90.6%(详见表5)。
  表5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合     计

2792529

批发业

2347489

农畜产品批发

9719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97767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批发

91132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39487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42340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735657

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批发

1086462

贸易经纪与代理

25545

其他批发

119380

零售业

445041

综合零售

54276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3287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8743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8458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4222

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零配件专门零售

280948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31118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修材料专门零售

33083

    无店铺及其他零售

20906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单位数
  2008年末,全区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230个,比2004年增长54.4%。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137个,餐饮业93个,分别占59.6%和40.4%(详见表6)。
  表6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个)

合    计

230

住宿业

137

旅游饭店

25

一般旅馆

98

其他住宿服务

14

餐饮业

93

正餐服务

75

快餐服务

3

饮料及冷饮服务

3

其他餐饮服务

12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企业8个,占3.5%;集体企业1个,占0.4 %;私营企业189个,占82.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0个,占4.3%;其余类型企业共22个,占9.6%(详见表7)。
  表7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个)

合    计

230

内资企业

220

国有企业

8

集体企业

1

联营企业

0

股份合作企业

2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6

股份有限公司

0

私营企业

189

其他内资企业

4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0

外商投资企业

0


  (二)资产总计
  200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为17.66亿元,比2004年末增长79.7%(详见表8)。
  表8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万元)

合    计

176631

住宿业

145686

旅游饭店

105826

一般旅馆

21753

其他住宿服务

18107

餐饮业

30945

正餐服务

27036

快餐服务

168

饮料及冷饮服务

54

其他餐饮服务

3686


  (三)主营业务收入
  2008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8.61亿元,比2004年增长79.9%。其中,住宿业3.14亿元,餐饮业5.47亿元,分别比2004年增长72.7%和84.3%(详见表9)。
  表9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合    计

86078

住宿业

31387

旅游饭店

22367

一般旅馆

5857

其他住宿服务

3163

餐饮业

54691

正餐服务

36303

快餐服务

176

饮料及冷饮服务

8

其他餐饮服务

18205


  四、房地产业
  (一)企业单位数
  2008年末,全区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646个,比2004年减少114个。其中,房地产开发业77个,物业管理企业291个,中介服务业84个,其他房地产194个,分别比2004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增加 5个、121个、24个和减少254个[2](详见表10)。
  表10   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数(个)

 

 

 

 

房地产开发

物业管理

中介服务

其他房地产

646

77

291

84

194


  (二)主营业务收入、实收资本和营业利润
  2008年,全区房地产业法人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为 59.42亿元。其中,房地产开发业44.09亿元,物业管理企业7.97亿元,中介服务业0.50亿元,其他房地产6.86亿元(详见表11)。
  表11   房地产企业主营业务收入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

 

 

 

 

房地产开发

物业管理

中介服务

其他房地产

594190

440914

79693

4950

68633


  房地产业法人企业实收资本68.69亿元,其中,房地产开发业29.85亿元,物业管理企业11.9亿元,中介服务业0.94亿元,其他房地产25.94亿元。营业利润 8.41亿元。其中,房地产开发业7.82亿元,物业管理企业0.41亿元,中介服务业0.01亿元,其他房地产0.16亿元。
  五、其他第三产业
  (一)单位数
  2008年末,全区共有从事其他第三产业[3]的法人单位3516个,比2004年末增加 1568个,增长80.5%。其中,企业法人单位2362个,行政事业及其他非企业单位1154个(详见表12)。
  表12 其他第三产业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个)

企业

行政事业及其他

2008年

2004年

2008年

2004年

合  计

2362

1140

1154

808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247

72

0

0

金融业

4

12

0

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162

436

23

48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409

259

8

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8

34

10

14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291

183

22

23

教育

25

77

401

274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137

28

33

4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9

39

13

17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0

0

644

384


  (三)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
  2008年末,其他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主营业务收入183.22 亿元,营业利润23.61亿元,比2004年末分别增长486.49%和 598.52 %。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和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所占比重分别为77.4%和15.2%,两个行业合计占92.6%。营业利润中,上述两个行业分别占87.3%和9.6%,合计占96.9%(详见表13)。
  表13  其他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和营业利润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

营业利润

2008年

2004年

2008年

2004年

合  计

1832239

312416

236107

33751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20470

5081

86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418745

108498

206197

16848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278169

130258

22729

965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0047

10112

146

464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39130

23217

897

6171

教育

3309

17260

22

29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30864

7869

245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1507

10122

2798

1408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

-

-

-


  (三)行政事业和其他非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收入和支出(或费用)
  2008年末,其他第三产业中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非企业法人单位固定资产原价115.3亿元,全年收入合计122.5亿元,全年支出(费用)合计116.9亿元(详见表14)。
  表14  行政事业和其他非企业法人单位固定资产、收入和支出(或费用)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原价

本年收入合计

本年支出合计

合    计

1153099

1225213

1168830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金融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394

3692

2285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6662

6585

610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1184

10642

10322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534

456

463

教育

301265

224322

213570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166321

192049

19203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304

8369

7638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651435

779098

736408


  注释:
  [1]交通运输业:包括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城区公共交通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
  [2] 2004年经普时,我区各街道、各居委从事厂房出租的经济发展等公司按有关要求归入其他房地产业,但在2008年普查,该类企业按省经普办要求,归入了其他企业管理服务业,从而造成房地产业法人单位数量减少,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法人单位数量增幅较大。2008年,该类企业为410家。
  [3]其他第三产业:包括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4]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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