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省政府和市、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我区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快速汇总任务。现将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区常住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3]为2011225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511023人相比,十年共增加500202人,增长33.10%,年平均增长率为2.90%。
二、家庭户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661888户,家庭户人口为1432248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16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71人减少0.55人。
三、性别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087781人,占54.09%;女性人口为923444人,占45.91%。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87.13上升为117.80。
四、年龄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39262人,占11.90%;15-64岁人口为1738517人,占86.44%;65岁及以上人口为33446人,占1.66%。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34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8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54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含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219734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439213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995913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226338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含大专)以上程度的由3220人上升为10925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由17008人上升为21838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60868人下降为49518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13689人下降为11254人。
全区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2191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4820人,文盲率[5]由1.13%下降为0.61%,下降0.52个百分点。
六、人口地区分布
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如下:
地区别 |
常住人口 (人) |
人口密度 (人/平方公里) |
龙岗区 |
2011225 228006 95143 60985 46172 18941 193906 222441 363788 261357 214884 305602 |
2977 5527 1790 617 600 166 7860 7783 11800 4400 3352 3639 |
注 释: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本公报数据不含坪山新区。
[2] 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 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