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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龙岗地税收入情况分析

  2006年,龙岗地税在市地税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组织开展“八荣八耻”为主题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及排头兵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行政执行力,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努力推进税收基础管理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真抓实干,实现了龙岗地税组织税收收入工作的新跨越。

  一、整体收入规模跨越式发展。2006年,龙岗地税共组织各项收入67.89亿元,比上年增长31.12%,增收16.11亿元,其中,税收收入62.16亿元,比上年增长23.09%,增收11.66亿元,税收收入规模首次突破60亿元大关,是建区伊始的14.17倍。

  二、分税种来看,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是支撑龙岗地税收入持续快速增长的“两条腿”。2006年,由于龙岗区房地产业异常火爆,相应带动营业税快速增长,收入完成21.45亿元,比上年增长46.22%,增收6.78亿元,对龙岗地税收入增长的贡献率高达58.15%,应记龙岗地税收入增长的“头功”。同时随着人们纳税意识的提高、工资水平的提升,尤其是地税部门管理力度的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也呈快速增长特点,收入完成21.18亿元,比上年增长30.47%,增收4.95亿元。这两个税种的增收有效弥补了企业所得税下降带来的税收收入缺口,是龙岗地税收入得以保持稳定增长的“两条腿”。

  三、分产业来看,第三产业对龙岗地税收入增长的贡献力越发突出。众所周知,第三产业是地税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而在2006年显得越发突出,第三产业税收收入完成24.66亿元,比上年增长45.25%,增收7.68亿元,对龙岗地税收入增长的贡献率高达65.8%。而第二产业税收虽然达到37.5亿元,占龙岗地税整体收入规模的60.33%,可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仅为34.2%,远远低于第三产业的贡献率。

  2006年,龙岗地税得以出色地完成组织税收收入工作目标,除了得益于龙岗区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还得益于龙岗地税的税收管理到位和两个不可比增收因素,具体说来是:

  一、和谐经济带来和谐税收。新一届龙岗区委、区政府高瞻远瞩,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推进自主创新和循环经济发展,提出了建设“和谐龙岗、效益龙岗、平安龙岗、生态龙岗”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的措施,为龙岗区的未来发展提供了宏伟蓝图,和谐、健康的经济已经初步显现。税收是经济的反映,也呈现出和谐发展的态势。

  二、税收管理到位,保证了税收收入的快速增长。龙岗地税在依法治税的基础上严格税收征管,并采取各种方法创新税收管理方式,将税收工作精细化、科学化,堵塞税收收入漏洞,确保税收征管到位,全力提升税收征管效率,以征管促税收。

  三、不可比增收因素促进龙岗地税税收收入快速增长。2006年龙岗地税的组织收入工作能实现历史性大跨越,在很大程度得益于两个不可比增收因素:一是房地产业的不可比增收。2006年,由于龙岗区的房地产市场异常火爆,房地产相关税收几番翻一番,达到10.82亿元,比上年增长82.52%。是龙岗地税2006年税收收入得以保持快速增长特点的“驱动器”。但这种以牺牲土地资源为代价取得的税收收入增长,是非持续性税源,一方面由于土地资源的消耗,或者说土地资源的无序开采,会影响我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反映到税收上,则会影响税收的可持续性增长;另一方面,以牺牲土地资源获取房地产业的繁荣,是一次性税源,只会垫高税收收入基数。二是土地增值税的不可比增收。自2005年11月份开征的土地增值税,成为龙岗地税税收收入增长的主要推动力,不可比增收60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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