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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龙岗区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针对《龙岗区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中涉及的问题,龙岗区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区残联)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扎实进行整改。涉及区残联事项为“区残联未及时调整残疾人就业相关补贴标准,2018至2022年3月,仍按以前年度标准发放残疾人就业相关补贴,累计少发残疾人就业相关补贴21.21万元。11名残疾人信息发生变更后,区残联未及时调整相关人员应享受的残疾人就业服务。”2023年3月已整改完成。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补贴标准问题。

  (一)已补发补贴差额。2022年12月1日,区残联收到《深圳市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残联领导立即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于2022年12月9日追加补贴差额资金。2023年2月9日,区残联下发《龙岗区残联关于做好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在岗津贴差额补发工作的通知》,2018年1月至2021年2月由区残联补发差额,2021年3月至2022年3月由各街道补发差额,共计212090元,截至2023年3月7日,区残联及各街道残联已把岗位补贴和在岗津贴差额补发到残疾人手中。二是《深圳市促进残疾人就业办法》(深残规〔2022〕2号)2022年4月1日起,区残联已按照第二章第八条规定“对参加辅助性就业的残疾人按以下标准给予出勤津贴、岗位津贴、职业训练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按每人每天30元给予出勤津贴;按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1000元给予岗位津贴;按每人每月200元给予职业训练津贴;按照我市社会保险最低缴交标准给予参加辅助性就业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三是及时召开区、街道工作人员业务学习会议,认真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享尽享”;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在会上也做出深刻的检讨;今后将加强管理,以此为鉴,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二、对信息变更问题

  (一)已完成录入。一是2023年6月底之前,涉及的10名残疾人均未达到就业年龄段,故其信息未录入实名制系统中;在今年9月,已完成录入10名残疾人就业状况信息,其中7名为在校学生,3名为丧失劳动能力无就业条件。二是每月定期检查。从2022年12月开始,区残联要求各街道在每个月最后一天完成对录入全国残联信息化平台的法定劳动年龄内残疾人进行就业跟踪服务,区残联在每个月的第一天检查上个月的录入情况,确保就业年龄段残疾人数据信息100%录入与更新。

  (二)已注销残疾证。一是布吉街道残疾人梁某死亡时间是2022年7月15日,其残疾证注销时间是2022年9月27日。由于家属没有及时到街道、社区申报注销残疾证,导致在2022年8月16日前未及时退出残疾人就业服务管理范围。二是要求各街道、社区专职委员对本社区残疾人定期入户走访、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了解残疾人基本情况,如有死亡、残疾证过期、迁移等情况,告知监护人要及时注销残疾证、换领残疾证和办理残疾人证迁移手续,各街道、社区工作人员把相关资料提交给区残联权保部办理,确保残疾证信息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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