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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的规定,现报告龙岗区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龙岗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张礼卫书记、代金涛区长分别在龙岗区委常委会、龙岗区政府常务会议上要求各分管区领导对照问题清单,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工作,龙岗区督查室将审计整改纳入督查督办事项,龙岗区审计局对问题整改情况逐条逐项进行跟踪督促检查。

  各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共涉及88个事项,目前已完成整改的有71项,占比80.68%;处于正在整改阶段的有17项,占比19.32%。一是针对具体问题扎实整改,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截至2020年11月30日,追缴非税收入及收回多付资金6,242.76万元,盘活财政资金5,019.10万元,督促区属国企减免物业租金12,152.57万元,追回多付的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用3,960.36万元,推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落实到位。二是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各相关单位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从完善制度和理顺机制方面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22项。三是加大问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审计向主管部门移送违规事项14起,其中移送龙岗区纪委监委3起、移送龙岗区财政局、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各4起、移送其他业务主管部门3起。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预算编制不准确问题。龙岗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强预算审批管理,督促各预算单位规范使用预算功能科目,于2020年6月印发《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21—2022年部门预算的补充通知》,原则上不在“其他”类功能科目编列预算支出,确需编列的要说明具体内容和原因。2021年预算草案初稿中,列入“其他”类功能科目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占比从2019年的30.09%下降至10.91%。

  二是预算统筹不到位问题。龙岗区财政局加强与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沟通协调,在安排今后年度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时,将计划资金来源统一明确为财政性资金。龙岗区财政局根据政府投资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安排资金来源,进一步优化资金统筹调配机制。

  2.关于政府投资计划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年初计划不细化问题。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0年5月提前启动2021年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申报和编制工作,编制过程中及时与财政部门对接政府投资计划项目和资金安排信息,确定项目和资金安排方案后,由财政部门纳入部门预算草案,同步提请区人大会议审定,确保计划与预算安排有效衔接。2021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已将初步明确资金来源的80亿元细化安排至146个具体项目。

  二是调整计划不严谨问题。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进一步完善调整计划申报和编制机制,严格审核各单位申报的调整计划,充分征求项目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提高调整计划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严格按照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调整计划进行资金下达和管理,对未纳入年度计划或调整计划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资金;同时强化计划执行考核,将本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作为下一年度计划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

  3.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不完善的问题

  一是资金管理缺乏统筹问题。龙岗区财政局制定了《深圳市龙岗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龙岗区专项资金的设立、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明确规定专项资金不得重复设立,不得增设与现有专项资金使用方向或用途相同的专项资金,该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12月15日经龙岗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是信息共享亟需加强问题。龙岗区文化产业促进中心已全额追回重复扶持资金300万元。龙岗区财政局制定了《深圳市龙岗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各主管单位在审核项目申请单位资料时,必须去函相关单位核查是否存在重复申领的情况。目前市财政局正在统筹建设全市专项资金管理平台与监督系统,龙岗区财政局积极配合市财政局开展系统建设工作,促进各专项资金在扶持项目、扶持对象等方面的信息互通共享。

  三是项目后续跟踪管理不到位问题。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已向获得扶持后一年内迁出龙岗的企业追回扶持资金205万元;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出台了《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实施细则》,龙岗区人力资源局修订了《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实施细则》及《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机构考核制度》,加强扶持资金审核及企业后续经营跟踪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一是评价指标不科学问题。龙岗区财政局印发了《龙岗区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及《龙岗区政府购买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并通过印发填报说明及在线培训等方式,指导各单位提高绩效指标填报质量,加大审核力度,督促各单位对设置不合理、不科学的绩效评价指标进行调整,规范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是监控覆盖面不够全面问题。龙岗区财政局于2020年5月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预算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督促全区预算单位做好预算支出绩效监控工作,龙岗区财政局在课题调研、重大民生等领域中选取部分项目进行绩效监控抽查,积极提高监控覆盖面。目前53个单位已将195个项目的绩效运行监控情况提交至区财政局,较上一年度增加了128个项目,进一步提高了监控覆盖面。

  三是未向社会公开评价结果问题。龙岗区财政局已完成2019年度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并已于2020年12月通过龙岗区财政局网站公开了10个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报告。

  (二)部门预算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六项费用”支出控制不严问题。龙岗区卫生健康局、龙岗区应急管理局通过建章立制,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持续加强财务管理;宝龙街道办、布吉街道办等9个单位通过开展培训、组织学习等方式,不断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并加强“六项费用”支出审核力度,对于超预算、超标准、资料不齐全的费用不予报销。

  二是部分租赁物业未及时投入使用问题。龙岗公安分局等4个单位加快推进工程建设,布吉派出所等9处租入物业已投入使用。龙岗区卫生健康局、龙岗区城投集团加快推进龙东社康相关租入物业的装修进度,目前正在办理报建审批手续,待建设手续齐备后即可进场施工。

  2.关于预算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结余结转资金未及时清理上缴问题。平湖街道办等10个单位对历年结余结转资金进行了梳理,共计上缴结余结转资金5,019.10万元。

  二是部分预算项目执行率偏低问题。龙岗区财政局督促各预算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编准编实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区水务局等24个部门完善财务制度,加快推进各项工作,缩减各环节审批时间,不断提高预算执行率。

  三是非税收入执收不力问题。龙岗区财政局对27个部门逐一发文催缴,加强分类处理指导,目前已收回及清理非税款项3,275.36万元;尚未收回的3,916.16万元中,进入司法程序的有2,425万元,其他应收款项正在积极清理及催缴。

  四是公务卡结算管理不规范问题。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等11个单位组织学习了公务卡管理相关规定,提高工作人员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意识,加大报销审核力度,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有关规定。

  3.关于内部控制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费用支出审核把关不严,多计或多付费用的问题。龙岗区水务局已全额追回多计的管养项目费用281.59万元,并对其他年度水库、河道管养项目费用支付情况开展了自查自纠;龙岗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针对超合同约定付款的情况启动了《龙岗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工作,开展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工作及报账业务培训,加强支出报销管理;龙城街道办已追回多付的外包服务等费用22.70万元。

  二是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龙岗区人民医院、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对相关采购行为进行了规范,通过竞争性谈判或公开招标的方式完成了医学检验委托服务项目及厨房用品等项目的采购;南湾街道办制定了《南湾街道政府采购管理规定(试行)》和《南湾街道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工作指引》等制度,堵塞管理漏洞,规范采购行为。

  三是合同签订不及时问题。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等7个单位建立健全了合同管理制度或印发合同签订工作指引,龙岗街道办等单位召开了采购工作整改培训会,组织学习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加强合同审批监管,提高审批效率。

  4.关于固定资产管理存在不足的问题

  一是公配物业未及时移交问题。龙岗区财政局已完成8个城市更新项目配建公配物业的实物移交手续,另外2个项目配建的公配物业因不符合要求暂未接收,正与开发建设单位协商置换。该局于2020年12月印发《龙岗区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管理实施细则》,对社区公配物业的规划建设、移交接收及委托使用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完善了社区公配物业移交机制。

  二是“智慧城区”相关项目资产闲置较多问题。龙岗区教育局已完成74所学校移动终端设备使用情况的排查工作,督促各学校提高移动终端使用率;龙岗公安分局按照“以需定供”的原则,暂停配备警务通新增终端,减少资产闲置浪费;龙岗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正在修订《龙岗区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在立项、方案评审等阶段统筹考虑项目建设内容的必要性、可行性,要求相关单位合理配置资产,提高使用效益。

  三是机构改革相关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龙岗区水务局、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已完成相关资产划转及账务核销手续,涉及资产价值9,899.58万元;横岗街道办、园山街道办正在协商办理资产划拨手续,目前已完成同富裕工业区厂房等资产的调拨和账务处理程序,涉及资产价值5,180.66万元。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

  一是部分政策落地较慢问题。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了《龙岗区关于应对新冠病毒防控应急物资供给的若干措施专项扶持专家评审细则》,完成1,320.79万元应急物资设备补贴的发放工作;

  二是租金减免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龙岗区国资局督促区属国有企业严格落实减免3个月物业租金的政策,目前租金减免政策已全部落实到位,累计减免租金12,152.57万元。

  三是社保减免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龙岗区财政局2020年6月印发了《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关于停止支付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等相关费用的紧急通知》,7月印发了《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关于做好全区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执行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停止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用,并对已支付的社保费用进行梳理排查。目前,52家单位已追回多付的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用3,960.36万元。

  2.关于水污染治理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

  一是已建成排水管网存在系统性问题。龙岗区水务局组织龙岗区建筑工务署、相关街道办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雨污分流项目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督促各建设单位深入排查并及时报送整改情况,确定了分类处理原则。对于错漏接问题,因原设计标准未充分考虑导致的,纳入相关提质增效项目进行治理;因未按图纸施工导致的,由建设单位督促原施工单位整改;因后期管理不善造成的,结合面源污染整治督促辖区街道落实整改,属于在深圳市龙岗排水有限公司接收后看管不到位导致的,按合同对该公司进行处罚处理。目前各相关单位正在开展排查工作。

  二是部分大型公共项目建设未充分考虑雨水调蓄与收集利用设施问题。龙岗区水务局对问题涉及的5个项目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目前相关项目的强制性指标及引导性指标均已符合技术标准,满足海绵城市建设设计指标要求。2020年度,龙岗区水务局共对处在前期阶段的312个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了审查,要求建设单位对其中265个不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项目进行了完善或调整。

  3.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

  一是部分招拍挂产业项目周边道路配套建设滞后问题。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区建筑工务署、各街道办认真研究,对需加快建设的14条招拍挂产业用地项目周边道路,明确责任分工和道路建设时间安排。上述14条道路均已立项并纳入龙岗区断头路打通计划。

  二是政策出台滞后导致部分产业用房未及时投入使用问题。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龙岗区产服集团积极推进招商租赁工作,截至2020年11月底,已签订租赁协议或完成程序准备签订协议的有8,100平方米,正在协商租赁的有3,800平方米,共计11,900平方米,占接管产业用房面积的78%。

  三是创业孵化基地对初创企业的支撑作用未充分发挥问题。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区级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年审考核工作,对18家区级基地进行资料审核并实地走访核查,建立“能进能出”的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孵化基地服务质量和运营水平。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孵化基地对入驻企业减免租金3,800万元。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工程招标及合同管理不合规的问题

  一是招标控制价虚高的问题。龙岗区水务局按流域打包计算设计费等费用,并根据概算批复合理确定设计费复杂调整系数取值,在实际支付中以合同暂定价和概算批复金额的较小值支付进度款,避免多付费用。

  二是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不一致的问题。龙岗区水务局已追回炳坑水库防汛道路工程预付款及进度款共计376.18万元,并签订补充协议将质保金比例调整为与招标文件一致的5%;龙岗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已与施工单位签订了与招标文件一致的补充协议,取消了优质工程奖励条款。

  2.关于项目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项目实施内容部分重叠的问题。龙岗区水务局对大排查及管网运营合同、运营数据进行了梳理,于2020年2月要求管网运营单位停止管网普查工作并共享数据,避免相同内容重复实施,并加强审核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扣除重复部分的费用。

  二是投资控制不规范的问题。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督促相关单位加快预算编制,严格控制项目造价。目前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初稿编制工作,造价咨询单位与EPC总承包单位正在对预算中的部分工程量和材料定价进行核对,预计于2021年1月底前完成预算编制工作。

  3.关于红花岭填埋场浓缩液处理项目合同存在漏洞的问题

  2020年7月,龙岗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聘请专家对浓缩液产生量进行了测算,结合2020年6月新增投产的渗滤液一体化处理设施每日新增浓液,保底支付量基本符合前期测算结果。该局持续开展浓液产生量测算工作,并根据浓缩液产生量变化情况与运营单位签订调整协议。

  4.关于污水处理BO项目运营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未纳入环保部门监督范围问题。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已将全区所有11座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纳入日常监管范围,由专人定期对接设施管理人员,通过远程监管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管。

  二是出水量校准把关不严问题。2020年5月,龙岗区水务局现场监督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所有BO项目进出水流量计重新进行校准并铅封,做好校准过程记录,严把出水计量关。龙岗区水务局已在2021年部门预算中申报流量计校准专项经费,由龙岗区水务局直接委托计量单位进行校准,进一步规范校准委托方式。

  (五)国有企业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企业部分投资项目亏损严重的问题。一是龙岗区投控集团涉及的11家企业中,1家有望在2020年扭亏为盈,3家列入了区投控集团2020年“僵尸企业”出清计划,2家已注销,5家正按长期亏损和休眠企业进行清理。二是龙岗区城投集团涉及企业1家。相关企业积极拓宽营销渠道,大力推进租赁招商工作,持续扩充经营资源,储备后续发展动能,预计2022年可实现盈利。三是龙岗区产服集团涉及企业3家,其中1家在2020年已实现盈利,1家正在履行清算法律程序,1家拟挂牌转让。

  2.关于部分二级企业风险管控不足的问题

  一是龙岗区保安服务公司经营模式存在较大风险问题。该公司关闭了经营管理较差的12个项目部,全面加强项目部的经营管理,统一考勤及最低工资标准,加强勤务督察,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并购买医疗保险,切实降低经营风险。

  二是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收费管理不完善问题。该公司制定了《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业务收费指导标准》及《2020年考试测评部考试业务收费标准》,进一步规范收费管理工作。

  3.关于“僵尸企业”清理工作推进滞后的问题。龙岗区国资局积极推进“僵尸企业”清理工作,于2020年9月印发《2020年度龙岗区属国有休眠企业和长期亏损企业出清重组工作方案》,并将“僵尸企业”清理情况纳入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目前,相关区属国有企业已完成12家下属企业的出清工作。

  (六)重点资金和项目绩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区公立医院人力成本审计查出的问题

  (1)人员薪酬管控缺位的问题

  一是绩效分配方案违背分配原则问题。龙岗区卫生健康局牵头12家公立医院重新修订了2019年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修订后的分配方案按照向临床倾斜、向一线倾斜的原则,适当下调了院领导年终绩效分配基数及系数,提高临床一线人员的绩效系数。全区12家公立医院院长2019年工资总额总体较2018年下降了4.06%。龙岗区妇幼保健院领导班子2019年人均总体收入较2018年下降了18%。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一线临床医护人员的年终绩效系数由1倍调整为1.1倍。

  二是工资标准不统一问题。龙岗区卫生健康局严格规范各公立医院绩效工资项目,目前各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构成已基本规范统一,主要项目为月绩效奖、单(专)项绩效奖、季度绩效奖、年终绩效奖。

  (2)人力资源缺乏有效管理的问题

  一是外聘人员管控不严问题。龙岗区卫生健康局严格执行聘员管理相关规定,对公立医院的用人规模加强监管。各公立医院上报的外聘人员招聘计划经龙岗区卫生健康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后,由各公立医院严格按规定程序实施招聘,并将招聘结果报该局备案。

  二是行政后勤人员比例偏高问题。龙岗区卫生健康局召开会议要求全区各公立医院严格控制行政后勤岗位工作人员的比例,减三进一,消除冗员,并在公立医院改革中探索控制行政后勤人员占比,积极减员增效。

  (3)财政投入机制有待完善的问题

  一是人力成本与医疗收入不匹配,收不抵支情况较为普遍的问题。龙岗区卫生健康局建立健全经济管理制度及运作程序,督促医院加强成本控制,降低医疗成本,利用预算管理手段实现医院精细化管理,提高医院运营效益。

  二是固定资产投资基本依靠财政投入问题。龙岗区卫生健康局会同龙岗区财政局科学界定财政补助范围并核准补助金额,完善财政保障机制,根据实际对龙岗区原基本医疗服务补助方案进行调整。

  2.关于清扫保洁及垃圾处理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查出的问题

  (1)清扫清运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的问题。龙岗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于2020年7月及10月分别修订了《龙岗区环卫清扫清运服务合同履约监管制度》和《龙岗区环卫清扫清运项目服务质量红黑榜实施方案》,新增扣分扣款规则,完善扣罚审核流程,并督促各街道在合同条款中列明扣罚程序。相关街道办制定了清扫清运服务考核相关细则,进一步加强环卫作业过程与质量监管,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目前平湖街道办已追回少扣的罚款62.31万元。

  (2)履职不力造成损失浪费的问题

  一是未按要求执行绿地保洁计费模式问题。龙岗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在开展新一轮清扫保洁面积测绘时,已按照市城管局要求对道路附属绿地保洁超出3米部分按20%折算面积,全区新一轮环卫招标已按最新面积执行。

  二是审核不严造成多付费用问题。龙岗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已追回多支付的垃圾填埋费104.58万元及渗滤液处理费76.77万元;龙岗区采购中心已将存在工作失误的评审专家报请龙岗区财政局进行处理,目前龙岗区财政局正按程序开展调查;园山街道办与服务企业沟通协商,在应付的清扫清运费用中扣减了原来多支付的342.52万元。

  (3)外包服务单位监管不力的问题

  一是运营单位违法分包中标业务问题。龙岗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加大对垃圾填埋场运营单位的监管力度,在服务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禁止转包分包并设定违约责任条款,按月对服务项目进行考核,并成立调查小组对相关违法分包行为进行调查。

  二是街道外包服务内容存在重合问题。龙岗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于2020年11月印发《关于立即开展公园绿化管养和市政清扫保洁范围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街道办按照《深圳市绿地养护工作指引》的规定进行自查,精准测算公园绿化管养和市政清扫保洁范围,避免交叉重复,督促各街道办核算应追回款项。根据各街道自查结果,除宝龙、龙岗街道外,其他街道暂未发现存在类似重叠情况。目前,宝龙街道办已追回管养费31.19万元。

  关于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审计查出的问题

  (1)创新创业项目方面的问题

  一是配套扶持项目缺乏评审机制问题。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强化新受理配套扶持项目审核,提高引进项目质量;解除与群达模具(深圳)有限公司等3个公司的配套资助合同并要求退还扶持资金,撤销了18人“深龙英才”称号,目前深圳市中科摩方科技有限公司已将500万元资助资金及利息退回区财政账户。区人才工作局正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开展“深龙英才计划”政策优化整合工作,正在制订《龙岗区“深龙英才计划”优化整合方案》,增加事前评审考察程序,加强引进后监督考核,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项目审核把关不严问题。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已全额追回并上缴3家企业重复申报的补贴571.58万元,加强责任约束,完善审核流程,督促企业进行自查并签订承诺书,审查企业提交的材料并进行现场考察,经会议讨论后方可拨款,避免重复扶持。

  三是补贴方式不合理问题。龙岗区人才工作局正在完善《龙岗区“深龙英才计划”优化整合方案》调整场地费用补贴方式,按照企业实际支出的场地费用给予部分支持;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对27家企业进行了核查,督促提高现有场地利用率,协调产业园区与深圳君圣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优惠价格重新签订了租赁协议。

  四是项目引进后跟踪监管不到位的问题。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加强项目申请审核把关及资金使用监管,对深圳市华科创智技术有限公司重新申报的500万元场地装修补贴项目进行审核,督促该公司将生产设备运回龙岗使用,目前该公司已将设备运回并书面承诺该设备在龙岗服务5年以上;并加强与区相关职能部门沟通,推进深龙英才政策创新创业类细则修订工作。

  (2)卫生柔性人才引进方面的问题

  一是未按规定开展论证的问题。龙岗区卫生健康局出台了相关操作指引,明确用人单位柔性引才程序。对未按规定进行论证的14个项目,属于聘期合约目标已到期的,龙岗区卫生健康局已责成相关单位与柔性引才对象充分沟通,采取继续开展医教研合作或延期服务等方式推动柔性引才政策更好发挥作用。

  二是部分项目重复引才问题。龙岗区卫生健康局加强审核把关,明确用人单位在柔性人才引进前需经过用人需求论证,同一科室同一时期引进的柔性引才项目不得超过1个;责成相关医院重新审核引进人才的履约情况,严格核定其业绩成果,并对聘期合约目标已到期的项目进行评审。

  (3)卫生柔性人才管理方面的问题

  一是超范围使用柔性引才经费问题。龙岗区卫生健康局对相关财务支付流程进行了规范,并按照“深龙英才计划”有关政策修订的统一部署,对《深龙卫生计生英才计划实施办法》同步进行修订,进一步细化柔性引才经费使用范围,强化柔性引才经费使用管理。

  二是部分项目目标任务未完成问题。龙岗区卫生健康局要求相关医院的柔性引才项目在不增加原核定经费的前提下,延长协议服务时间,以完成约定的聘期合约目标,并印发通知督促各用人单位核实柔性引才目标完成情况以及薪酬支付情况,并根据核实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三是追偿问责机制不健全问题。龙岗区卫生健康局对已到期或申请终止协议的35个柔性引才项目进行了审核,并向用人单位反馈了审核意见,于2020年10月组织专家对上述柔性引才项目进行交叉评审。对实际使用经费超过核定经费总额且未完成聘期合约目标的,不得评定为达标及以上等次,对评定为基本达标或不达标的,按规定进行补偿或追偿。

  三、正在整改中的问题及下一步安排

  除上述情况外,部分问题仍在持续推进整改,完全整改到位还需一定的时间。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部分问题情况较为复杂,需根据实际逐步推进整改。该类问题有8个,如非税收入执收不力的问题,因涉及的单位较多,部分款项需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缴,短期内难以完全收回;已建成排水管网存在的系统性问题,因问题产生的原因较为复杂,涉及多个责任主体及实施单位,需逐一厘清责任并确定具体整改方案后逐步推进解决;部分产业用房未及时投入使用的问题,相关房屋的出租需通过宣传推广、挖掘客户等方式长期持续推进。

  二是部分问题需结合上级部门工作安排推进整改,或需履行必要的程序。该类问题有6个,如补贴方式不合理的问题,龙岗区有关人才政策需视上级人才政策的修订情况进一步完善,补贴方式需结合政策修订情况合理调整;“智慧城区”项目资产闲置较多的问题,龙岗区相关部门正在修订相关管理办法,要求在项目前期阶段统筹考虑项目建设内容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办法的出台需要履行必要的程序。

  三是个别问题属历史遗留问题,需统筹协调推进。该类问题有3个,如企业部分投资项目亏损严重的问题,部分投资参股企业属早期区政府划入的停歇业企业,相关情况较为复杂,处置工作需结合实际稳步推进;横岗街道及园山街道相关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部分物业因历史原因存在产权不清等问题,逐步理顺资产产权等情况需多方协商,共同研究解决;“僵尸企业”清理工作推进滞后的问题,因涉及的企业较多,个别企业的清理工作涉及法律诉讼,全部完成清理仍需一定的时间。

  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各责任单位已结合实际制定了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将按计划持续推进整改。我们将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对照审计意见建议,积极采取措施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强化跟踪督促检查,严格核实各项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确保相关问题整改到位。

  四、关于2019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2020年10月28日,龙岗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龙岗区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要求,龙岗区政府应及时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并专门研究屡审屡犯问题,整改责任部门要做到应改尽改、按时整改,审计部门要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跟踪审计。对审议意见提出的建议,龙岗区政府高度重视,逐条逐项梳理和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扎实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建议的落实情况

  龙岗区政府积极落实整改主导责任,区领导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压实压紧主体责任,要求各责任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对照列表逐项整改。龙岗区审计局积极完善审计整改工作制度,正在制订《龙岗区审计局审计整改监督管理办法》;加强与政府督查部门沟通,将2019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88项问题纳入督查范围,有效提高整改效果。相关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针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成71项。完善审计整改信息公开机制,各单位通过龙岗区政府在线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24份,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关于“区政府要专门研究屡审屡犯问题”建议的落实情况

  2020年10月23日,龙岗区政府召开会议专门研究了屡审屡犯问题的整改工作,要求各责任单位要积极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完善内控建设,进一步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各职能部门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出台了《深圳市龙岗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龙岗区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管理实施细则》等22项制度,通过完善体制机制解决专项资金、政府物业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屡审屡犯问题,从制度层面堵塞管理漏洞;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开发工作,促进信息共享,强化工作联动,防范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审计部门对12个单位的内部审计人员开展了2期“以审代训”培训,提升了内审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内审机制自我监管、自我整改作用,助力从根源上减少问题的发生;不断加大问责力度,向主管部门移送违规事项14起,构建立体交叉的监督网络,发挥监督合力。

  (三)关于“审计部门对突出问题开展跟踪审计”建议的落实情况

  2020年下半年,龙岗区审计局加大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力度,实施了4个街道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街道的清扫保洁项目进行了全面的审计,同时对区金控公司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绩效情况等开展了审计调查。2021年,龙岗区审计局将扎实做好常态化的“经济体检”工作,聚焦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增强监督的协同性、有效性,对全区治水提质项目、碧道工程开展跟踪审计,对政府扶持资金、土地整备资金等开展专项审计,发挥好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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