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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2015年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横岗街道大康社区部分片区消防给水管网建设工程等4个消防给水类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深龙审通〔2019〕36号审计通知书的要求,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10月17日至11月12日,对2015年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横岗街道大康社区部分片区消防给水管网建设工程等4个消防给水类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根据有关审计准则,深水龙岗水务集团对其提供的与审计有关的会计资料、基建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审计机关的责任是对其进行审计并作出审计结论。

  一、工程概况

  该项目经深龙发改〔2015〕558号文批准,计划投资1,211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工程位于横岗街道,包括大康社区部分片区消防给水管网建设工程,六约麻地老围、百业街、辰庆路等消防给水管网建设工程,沙荷路市政消防给水管网改造及安良加压泵站改造工程共4个消防给水类工程。主要工程内容:沟槽开挖、埋设消防给水管网、安装消火栓、恢复路面、安良加压泵站改造等。工程在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分中心公开招标,中标单位是中建力天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合同价8,507,358.21元,合同工期为150天。工程建设单位为深水龙岗水务集团,监理单位为深圳市广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深圳市华粤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工程于2016年5月3日开工,2018年5月25日竣工验收。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和设计的全部工程量,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工程经建设单位及深圳市广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审核,送审造价11,028,874.11元。经审计,审定造价10,441,393.91元(其中建安费9,278,408.45元),核减587,480.20元,核减率5.32%。

  三、工程财务审计情况

  根据深水龙岗水务集团提供的资料,截至审计时,区财政局已直接和授权支付该工程及相关款项7,455,879.48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及财务资料基本齐全,财务资料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本项目建设资金的来源及使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587,480.20元。其中建安费多计473,489.65元,工程建设其它费多计113,990.55元。

  (二)项目超合同工期建设,建设单位未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工程合同工期150,实际为258天,超工期108天。施工单位在2017年1月16日已完工,并提交竣工验收申请,直至2018年5月25日,建设单位才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竣工验收不及时。

  六、审计处理意见

  (一)对多计工程造价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对多计工程造价587,480.20元予以调减。

  (二)关于项目超合同工期建设,建设单位未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的问题。建议建设单位加强项目管理,提高勘察设计质量,减少工程变更,有效控制建设工期,同时,对具备验收条件项目,应严格按照政府投资管理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建设单位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9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龙岗区审计局。

  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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