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深龙审通〔2019〕4号审计通知书的要求,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2月2日至5月13日,对园山街道油田路及支路改造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根据有关审计准则,园山街道办对其提供的与审计有关的会计资料、基建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审计机关的责任是对其进行审计并作出审计结论。
一、工程概况
油田路及其支路园山街道,起点福坑一路,终点接油甘园路。道路总长871.6米,改造面积6,728平方米。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拆除现状混凝土路面及基层,重建混凝土道路,机动车道上铺沥青混凝土,加高现状检查井,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等。根据区发改局文件(深龙发改〔2017〕1001号),该项目计划投资448万元。项目建设单位为园山街道办。工程在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深圳市新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合同价3,376,140.78元。工程于2017年12月25日开工,2018年2月7日竣工验收合格。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工程经建设单位及深圳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送审造价3,581,266.17元。经审计,审定造价3,526,157.67元(其中建安费3,177,295.67元),核减55,108.5元,核减率1.54%。
三、工程财务审计情况
根据园山街道办提供的资料,截至审计时,区财政局已直接和授权支付本工程相关款项共2,899,999.70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及财务资料基本齐全,财务资料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本项目建设资金的来源及使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55,108.50元。其中建安费多计造价46,555.50元,工程建设其它费多计8,553元。
(二)不及时填写相关施工记录资料。在分部工程完成后应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质量验收,并填写《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根据送审资料,该项目的土方路基、基坑开挖、基础混凝土、路基模板、混凝土面层、沥青混凝土面层、交通工程等分部的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单显示时间均为2018年3月7日,质量验收记录未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
六、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一)对多计工程造价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对多计工程造价55,108.50元予以调减,项目审定造价为3,526,157.67元。
(二)对不及时填写相关施工记录资料的问题。被审单位在以后的项目建设中,应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督查各个工序实施情况,及时做好分部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工作。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建设单位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9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龙岗区审计局。
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