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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洲学校扩建工程项目决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深龙审通〔2016〕285号审计通知书的要求,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9月8日至12月15日,对新亚洲学校扩建工程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根据有关审计准则,区建筑工务局对其提供的与审计有关的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审计机关的责任是对其审计并作出审计结论。

  一、 工程概况

  该项目位于龙岗区中心城新亚洲学校西侧,总占地面积18 344.37M2,其中总建筑面积18 570.26M2,主体建筑包括教学楼、实验楼、体育馆及报告厅;包含土石方、独立及筏板基础、主体建筑结构、二次装修、屋面防水、给排水、强弱电、金属门窗、电梯、消防、燃气及室外工程、人防、10KV外线工程等。深龙发改〔2012〕279号批复项目概算为7 849.27万元。本次结算审计内容为新亚洲学校扩建工程电梯采购工程、外接给水工程和工程其他费用。该工程建设单位为区建筑工务局,监理单位为深圳市中深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经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为深圳市业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合同价33 747 342.75元(期间停工复建,签订补充协议调整合同价56 329 314.12元)。该工程于2012年2月18日开工,2014年5月30日通过了竣工验收。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该项目由我局按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进行结算审计后再进行项目决算审计。2016年3月,我局完成了新亚洲学校扩建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审定造价59 884 204.22元 (详见深龙审报〔2016〕75号)。

  本次审计内容包括新亚洲学校扩建工程电梯采购工程、外接给水工程和工程其他费用。本次结算经区建筑工务局与深圳市建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送审总造价5 601 476.45元,审定造价5 565 369.27元,核减36 107.18元,核减率为0.64%。

  综上,新亚洲学校扩建工程项目决算审定造价65 449 573.49元。 

  三、工程财务收支情况

  截至审计日,区建筑工务局共收到区财政局下拨该工程款项6 214.15万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基本执行了建设程序;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基本完整。

  五、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其他费用36 107.18元。

  (二)未按规定及时送审项目竣工决算。本工程于2014年5月30日通过竣工验收,2016年7月报送审计,未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90日内报送审计。该行为与《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龙府〔2008〕29号)第四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在60日内编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报区发改部门委托审计部门审核,并应在90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规定不符。

  六、审计建议及处理意见

  (一)关于多计工程其它费用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关于“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的规定,多计的工程其他费用36 107.18元予以扣减,本次审计内容以审定总造价5 565 369.27元进行结算。

  (二)关于未按规定及时送审项目竣工决算的问题。建设单位今后应加强对工程竣工决算送审的管理工作,及时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对于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区建筑工务局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90日内,将整改报告书面报告龙岗区审计局。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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