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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芽岭登山道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深龙审通〔2016〕153号审计通知书的要求,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5月23日至2017年2月22日,对石芽岭登山道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根据有关审计准则,布吉街道办对其提供的与审计有关的工程结算资料、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审计机关的责任是对其审计并作出审计结论。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位于布吉街道,工程内容包括:修缮、新建登山道,新建凉亭、公厕、监控照明及给排水设施,并对原有登山道进行修缮。根据区发改局《关于石芽岭登山道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项目总概算的批复》(深龙发改〔2010〕1467号),该工程计划总投资1 276.8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 107.82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

  该工程建设及报审单位均为布吉街道办,工程设计单位为深圳市蕾奥城市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规划设计)、北京正东国际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负责施工图设计),监理单位为深圳市鸿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施工由布吉街道办通过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分中心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为无锡市绿化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价8 235 508.93元。工程于2012年7月开工,2014年8月竣工。经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验收,已完成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该工程结算经布吉街道办及深圳市诚信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核,报审造价10 673 724.35元。经审计,审定造价10 295 395.89元(其中建安工程9 323 275.06元),核减造价378 328.46元,核减率3.54%(详见附表)。

  三、工程财务审计情况

  截至审计日,布吉街道办共收到区财政拨入该工程建设资金710万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资料基本完整,能够反映本工程的建设过程。在财务管理方面,会计资料基本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反映了本工程建设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378 328.46元。主要原因:

  1.因送审结算部分工程量多计及单价偏高,核减建安工程造价300 682.80元;

  2.因计费基数调整,核减施工图设计费49 843.15元、工程监理费7 967.21元、竣工测量费18 145.95元、结算审核费1 689.35元。

  (二)未按规定及时报审工程竣工决算。该工程于2014年7月竣工,直至2016年5月, 布吉街道办才将该工程竣工决算报送审计,与《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龙府〔2008〕29号)第四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在60日内编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报区发改部门委托审计部门审核,并在90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规定不符。

  六、审计意见及建议

  (一)关于多计工程造价378 328.46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颁发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予以调整”的规定,该工程结算中多计的工程造价378 328.46元予以调减,以审定造价10 295 395.89元进行结算。

  (二)关于未按规定及时报审工程竣工决算的问题。建设单位在今后的工程管理中,应严格执行《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审工程竣工决算。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建设单位收到本报告之日起9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龙岗区审计局。

  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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