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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国有企业赴外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扩大对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支持力度,积极引入高学历专业人才,改进区属国企人才结构,龙岗区属国企赴外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36名专业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国内外高等院校毕业生,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均可报考。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表详见《深圳市龙岗区国有企业赴外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7.具备下列条件的优先考虑:

  (1)在校期间,担任过院系级及以上学生干部;

  (2)在校期间,获得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等荣誉表彰;

  (3)在校期间,获得院系级及以上奖学金。

  (四)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取得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在读期间所有课程、科目、论文等无不及格者,均可报考。

  2.对报考学历的要求

  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

  3.对报考专业的要求

  (1)考生所学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判断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专业目录中,根据考生提供的学历证书及成绩单判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2)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处分、在校期间违规违纪或有学术不端行为以及正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失信惩戒对象;

  3.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深圳市国有企业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宣讲

  (一)校园招聘会

  定于10月10日在深圳市深圳大学,10月12-13日在广州市华南理工大学、中山大学,10月16日-17日在长沙市湖南大学、中南大学,10月19日-20日在武汉市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10月24日-25日在北京市北京大学、清华大学、10月28日-29日在上海市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举行校园宣讲会。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条件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考生报名应符合有关回避制度的相关要求。

  5.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简历筛选和现场初面

  现场宣讲后即开展简历筛选,各企业结合岗位特点、院校和学科排名及考生个人经历、学习成绩、特长等因素,确定现场初面人选。

  现场初面形式由各企业自行决定,面试主要考查了解应试者专业水平、业务素质、沟通协调能力、个性特点等方面的人岗相适度。

  四、深圳复试

  复试在深圳市龙岗区进行。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具体地点等事项在龙岗政府在线、区国资局官网、企业官网等网站另行公布。

  考生凭有效身份证,按要求完成面试签到,迟到、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身份证遗失的,须持临时身份证暂时代替。

  复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复试合格分数为60分,各岗位以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根据岗位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复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龙岗政府在线、企业官网等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

  各招聘企业通知考生在指定时间来深参加体检。不按要求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合格,并经招聘企业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龙岗政府在线、企业官网等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研究决定、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招聘企业根据相关规定履行拟聘用人员审批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的考生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招聘企业按排名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

  八、试用期

  对已办理区属国企员工聘用手续的人员,由聘用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企业规定实行一定期限的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九、其他相关事项

  (一)考生应按规定配合招聘单位完成体温检测、自主申报、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不按规定配合者,取消考试资格。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毕业时应能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五)深圳市龙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六)招聘查询网址

  1.龙岗政府在线:

  http://www.lg.gov.cn

  2.龙岗区国资局网站:

  http://www.lg.gov.cn/bmzz/gzj

  3.龙岗区投控集团网站:

  http://www.lg.gov.cn/bmzz/tkjt

  4.龙岗区城投集团网站:

  http://www.lg.gov.cn/bmzz/ctjt

  5.龙岗区产服集团网站:

  http://www.lg.gov.cn/bmzz/qcfjt

  (七)咨询电话

  1.综合咨询电话:

  深圳市龙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0755-84873923;

  2.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深圳市龙岗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0755-28289651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0755-28962693

  深圳市龙岗区产业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0755-89219693

  深圳市龙岗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0755-89919920

  深圳市龙岗区融媒文化传播发展集团有限公司:0755-28909099

  受理咨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29日的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八)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九)因疫情导致本次招聘工作事项需进行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另行发布公告。

  附件:深圳市龙岗区国有企业赴外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岗位表

  深圳市龙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8日

相关附件:

  • 附件:深圳市龙岗区国有企业赴外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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