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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2021年2月选聘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第一批拟聘人选公示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关于2021年2月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现将体检、考察合格的2人作为本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第一批拟聘人选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至5月22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11号水务大楼616办公室;联系电话:0755-28937410)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属实且不宜聘任的,取消拟聘人员的聘任资格。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任情形的,龙岗区水务局将向区人力资源部门申报办理职员聘用手续。

  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

  2021年5月13日


相关附件:

  • 附件: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2021年2月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拟聘人选公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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