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事业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刘艳君同志任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一级科员职务。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党组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