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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二号

深圳市龙岗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06年11月15日任命:

  刘冲、张育彪、张爱华、谢孙园、余少林、张静、赖志平、蔡应开、张丽杰、林丹、蔡春雷为深圳市龙岗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

  余梦鸿、陈锦滔、黄惠思、傅承钧、丁海成、李国强、张国芳、黄文宜、黄腾、蒋玉才、朱季文为深圳市龙岗区人大常委会财经侨工作委员会委员;

  刘晓杰、陈渝、曾旅天、谢显清、卢洪祥、刘跃泉、许佩群、周雨水、宾曙明、曹枫、焦桂荣、蔡雁辉为深圳市龙岗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委员。

  现予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6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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