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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何文彬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经研究,决定:

  推荐:

  何文彬同志为深圳市龙岗区保安服务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人选(试用期一年)。

  建议解聘:

  何文彬同志的深圳市龙岗区保安服务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曾辉运同志的深圳市龙岗区保安服务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雷新强同志的深圳市龙岗区保安服务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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