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
推荐:
何文彬同志为深圳市龙岗区保安服务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人选(试用期一年)。
建议解聘:
何文彬同志的深圳市龙岗区保安服务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曾辉运同志的深圳市龙岗区保安服务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雷新强同志的深圳市龙岗区保安服务公司副总经理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