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党组2019年5月23日研究决定:
龙佳任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工资福利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李晓霞、林婉、林楚锋、郭涛4人任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主任科员;
区锦明任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主任科员。
免去:
龙佳的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主任科员职务;
李晓霞的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法制科副科长职务;
林婉的深圳市龙岗区劳动监察大队监察二室主任职务;
林楚锋的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信访科副科长职务;
郭涛的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区锦明的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综合督查室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