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7日下午,区长张备主持召开政府四届三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深圳市龙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修编》等议题。
会议原则通过《深圳市龙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修编》,要求区发改局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报区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原则通过《龙岗区占用公共用地户外广告使用权拍卖暂行办法》、《龙岗区余泥渣土受纳场经营权出让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龙岗区政府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龙岗区建筑物拆除施工招投标暂行办法》,要求区城管局、建设局根据会议意见对文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其它议题和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