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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四届五十四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龙岗区“老街”片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送审稿)》

  2009年7月1日下午,区长张备主持召开区政府四届五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了《龙岗区“老街”片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送审稿)》等议题。

  一、会议原则通过《龙岗区“老街”片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送审稿)》。会议强调:(一)各有关单位要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态度,明确责任,统筹协调,形成合力,认真开展“老街”片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全区不发生较大消防安全事故。(二)“老街”片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要同以消防安全治理为重点的新一轮城中村综合整治工作相结合,共同推进。(三)请消防部门对各街道的消防整治工作进行指导,给予支持。

  二、会议原则通过《龙岗区开展以消防安全治理为重点的新一轮城中村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送审稿)》和《龙岗区城中村综合整治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会议要求区城管局牵头进一步细化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并组织召开工作会议进行研究。

  三、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深圳市龙岗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送审稿)》、《龙岗区行政事业单位所属经济实体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龙岗区区长公共服务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送审稿)》等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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