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区政府常务会议

区政府四届六十八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龙岗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

  2010年11月5日上午,区长张备主持召开政府四届六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了《龙岗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和《龙岗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议题。

  会议原则通过《龙岗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会议认为,规范和加强我区的行政复议工作,是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必然要求,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认识、明确要求、规范流程,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工作在保障行政相对人权益、解决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等方面的作用。

  会议原则通过《龙岗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临聘人员队伍“管用分离、集中归口派遣”的管理原则,要求尽快建立区编委办、财政局、区属人才机构及用人单位“四点联控”的共享共用信息平台。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暂行办法》和《龙岗区海上休闲活动管理试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