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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五届六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关于审议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请示》和《深圳市龙岗区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工作共同责任考核实施细则

  2012年7月13日下午,区长姜建军主持召开区政府五届六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审议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请示》和《深圳市龙岗区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工作共同责任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会议原则同意区法制办《关于审议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请示》,会议议定:一、清理结果以区府办名义正式印发;二、各相关单位在1个月内完成需修改文件的修改工作,并将文件报区法制办备案;三、区法制办负责公布全区清理结果的文件目录,各单位负责将本单位清理结果及保留、修改后的规范性文件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上公布;未经公布保留的部门规范性文件不得再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四、各单位要定期做好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清理工作,形成工作常态。

  会议原则通过《深圳市龙岗区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工作共同责任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区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其它议题和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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