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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五届十一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龙岗区政府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1+5文件

  2012年11月14日上午,区长姜建军主持召开区政府五届十一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了龙岗区政府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1+5文件,审定了规范性文件梳理评估结果、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请示及其他有关事项和议题。

  会议原则通过《龙岗区政府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及《龙岗区政府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述评考核办法》、《龙岗区政府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绩效约谈制度》、《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深圳市龙岗区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区级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送审稿)》、《关于加快推进区政府投资项目(2000万元以下)工作进度的若干措施(送审稿)》等5个配套文件,要求在充分吸收会议意见的基础上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以试行方式按程序发文。

  会议原则通过区法制办《关于审定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评估梳理结果的请示》,会议议定,评估梳理结果以区府办文件形式印发,并在网上公布保留、计划修改、废止、失效的文件名称;未经公布保留的区规范性文件不得再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会议原则通过区法制办《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请示》,要求针对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不断完善和规范行政处罚工作,确保行政处罚工作透明、公开。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其它议题和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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