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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深圳经济特区新30年开局的5年,是龙岗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从“深圳速度”到“深圳质量”跨越,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城区的关键时期。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预防与应对能力,确保市民生命健康及财产、环境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繁荣稳定,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是政府执政为民的使命。

  龙岗区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深发〔2011〕23号)精神,结合本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确定了未来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规划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

  本规划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等法规文件及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并采纳了区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和企业的建议意见。

  本规划是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战略性、纲领性专项规划,是政府部门和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重要依据,是今后5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行动纲领。

  本规划基期为2010年,规划期为2011年至2015年。

  一、安全生产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一)“十一五”期间取得明显成效

  “十一五”期间,我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厉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政府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把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职责,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积极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集中开展“隐患治理年”、“安全生产年”活动,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 “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趋于平稳。

  一是利用大运会契机大力发展辖区道路交通,逐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交通拥堵逐年下降。自2009年以来,我区交通拥堵警情占全市比重已经逐步下降至15%。辖区车辆违停、乱变线等交通违法明显减少,道路通行效率有效提高,交通通行环境明显改善。

  建立区交通事故预防联席会议体制,极大提高了事故处理反应能力、处理能力。交通事故逐年下降,辖区重大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已经由2006年的310人、逐步降至2010年的144人, 2011年全年无发生1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是加大投入,不断夯实全区消防基础。我区投入近10亿元用于各项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解决消防设施“欠账”问题,全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同时,全力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整治火灾隐患。编制完成《深圳市龙岗区“十二五”消防规划》,于2010年1月6日通过专家委员会评审并正式实施。

  “十一五”期间,完成城中村三类整治项目465个,成功解决了消防水源建设等难点问题。在全区城中村开设逃生口47万多个,拆除房中房1003间,铺设消防管网36万余米,整改线路167万余米;组建专(兼)职消防队伍116支,共计2298人;采购消防车91辆,消防摩托车177辆;开展灭火疏散演练700场,30多万人参加了演练。各级消防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基本制度建设逐步完成,消防队伍实现网格化管理。全区组建专职消防队11支、兼职消防队134支、志愿消防队4760支,设立执勤点147个,在全区129个社区工作站建立43个社区消防警务室。区政府将保安员培训工作列入安全工作重点,对全区5万多名保安员进行了消防安全培训,社会单位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大大提高。

  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及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重点整治了1个街道11个社区。2010年终验收考评成绩取得了深圳市第1名。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党政领导“一岗双责”制,形成齐抓共管的社会化大消防工作格局。

  三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全区各街道办、各社区100%成立了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完成了区、街道、社区三级安全监管机构的设置,安全监督管理协作联动机制进一步健全,安全保障能力基础建设不断加强。

  实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化工程。创建“深圳市龙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网”,对全区企业安全监管技术和方式实现了创新。

  推进地方安全生产标准建设。发布《龙岗区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实施办法》、《龙岗区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达标工作指南》等系列安全生产标准,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监管分类分级达标、验收工作,安全监管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格局形成。开展工矿企业分类分级达标验收1558家,达标1398家;网吧验收274家,达标227家;卡拉OK歌舞娱乐场所验收74家,达标64家;商场、市场验收66家,达标34家。开展安全标准化及安全文化建设,形成长效机制,有效地控制了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规范了安全生产秩序,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普遍提升,生产安全事故从2009年起逐年下降20%以上。

  危险化学品领域。整合安全科技优势资源,取得加油站一、二次汽油回收、阻隔防爆技术(HAN)使用,检测报警仪等安全生产技术成果。

  (二)“十二五”时期发展机遇和挑战

  “十二五”时期,是深圳经济特区在新的起点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和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的攻坚时期,给龙岗区安全生产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遇。龙岗区全力以转型发展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以创新发展加快创新型城区建设。努力争当“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先行城区。

  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发展方式转变不断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不断深入,为解决深层次、结构性的安全生产问题创造了有利条件。

  产业结构将进行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高耗能、高污染和落后产业将进一步淘汰,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高端产业,将从源头上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从本质上提升安全生产和安全发展水平。

  经过“十一五”时期的努力,安全生产工作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不断改善,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从业人员和社会安全素质不断增强,为完成“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当前,我区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时期,安全生产工作面临三方面的挑战。

  一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安全生产管理提出新挑战。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与相对落后的安全保障能力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安全生产管理面临着更大的压力;低端生产、粗放经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中小企业数量仍然众多,企业安全管理不严、技术落后、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漠等问题仍将长期存在;道路交通、消防、建筑、工矿商贸等行业和领域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二是安全基础设施滞后等遗留问题成为新挑战。我区经济迅猛发展,但安全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相对滞后,欠账较多,公共安全基础设施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求不相适应。不少建筑物安全等级不达标;消防管网、消防站的数量较少,灭火救援装备亟待更新和升级;部分管道线路老化易损;部分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设施陈旧、通道不畅,城中村、出租屋和违法建筑等历史遗留问题仍将长期存在,改造难度大,火灾等安全隐患突出。

  三是城市规模和发展速度给安全生产管理带来新挑战。道路交通安全压力大,机动车保有量逐年上升,道路、设施建设跟不上交通需求,交通拥堵、停车难问题面临挑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众多,总量庞大,监管难度较高;人员密集场所数量众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问题突出,其中许多高层建筑结构复杂,消防设备、电梯设备、高层建筑幕墙设置问题日益彰显,火灾事故救援难度很大。

  我区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繁重,基础薄弱,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企业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不少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足,隐患整改不力;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从业人员培训不足,安全意识薄弱,不具备基本的安全防护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二是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区、街道两级安监部门的人员任务繁重,业务能力、监管手段和执法水平都有待提高。

  三是监测预警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城市生命线基础设施规划、应急救援能力规划机制不够健全;危险化学品、高层楼宇、人员密集场所等方面潜在的安全隐患仍然较多,隐患整治不到位。

  四是应急物资保障制度还不够健全。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调拨、更新、管理等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城区现状和发展的需求;街道、社区、生产经营单位缺乏事故救援常用物资和装备。

  五是安全文化普及有待进一步深化。龙岗是全市人口最多的城区之一,外来人口160多万。外来务工人员密集,占全区常住人口比例达81.13%。许多员工缺乏安全保护意识,不具备基本的安全防护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淡薄,安全防范和自救互救能力不强,难以应对火灾、坍塌、燃气泄漏等突发事故,安全文化氛围还没有完全形成。  

  总之,“十二五”时期,龙岗区安全生产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必须坚持安全发展观,增强推动安全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充分利用一切有利条件,在新的起点上推动龙岗区安全生产工作可持续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规范生产为重要保障,以科技进步为重要支撑,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管,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减少职业危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依法、规范、有序、高效开展的轨道,真正做到依法准入、依法生产、依法监管。

  突出预防,落实责任。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夯实筑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防线,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事故。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条红线。

  (二)规划目标

  全区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总量逐年下降,生产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死亡人数等绝对指标和亿元GDP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等相对指标均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考核控制指标,全力防范各类群死群伤事故,较大幅度地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到2015年,全区各类事故总数下降10%,亿元GDP死亡率下降10%,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10%以上,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20%以上,火灾10万人口死亡率控制在0.08以内。形成较为完善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新体制、新机制,建立较为健全、完善的企业安全保障、政府安全监管、安全科技支撑、事故应急救援和宣传教育培训等体系,职业危害得到显著控制,在全市率先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专栏: “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规划值

  1

  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

  下降10%以上

  2

  亿元本地生产总值(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10%以上

  3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10%以上

  4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下降20%以上

  5

  火灾十万人口死亡率

  控制在0.08以内

  三、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

  (一)完善政府安全监管体系,推进监管监察能力建设

  1.实行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履行政府监管主体责任。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粤发〔2011〕13号)、《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深发〔2011〕23号)等文件精神,我区下发了《关于印发〈龙岗区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办法〉的通知》(深龙委办〔2011〕59号),明确界定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和职责。制定“一岗双责”相关配套制度,完善考核表彰奖励机制,实行工作绩效评价制度、“一票否决”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各有关单位“一把手”对安全生产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副职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全体党政领导干部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履行主体责任的良好局面。

  2.完善“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安全监管机制,完善区、街道、社区三级安全监管机构。进一步明确区、街道、社区安全生产监管的职责范围和管理关系,统筹考虑各街道办的辖区面积、企业数量,人员编制等实际情况,建立街道、社区安全巡查队伍,加强基层安全监管人员队伍力量建设。健全安全管理委员会的统筹协调机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形成条块之间的工作合力。

  3.建设专业化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开展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全员培训,提高专业知识和执法能力。到2015年,区、街道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培训及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专题业务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完善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核制度。鼓励支持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通过各种渠道学习业务、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4.改善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条件。完善区、街道、社区安全监管部门办公业务用房,安全监管部门执法交通专用工具、现场安全检查设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仪器仪表、事故调查取证分析设备、个体防护装备、移动执法终端专业设备等全部配备到位。到2015年,三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条件建设达到标准配置。逐步解决街道、社区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编制不足问题。保持基层安全监管工作人员队伍稳定,强化安全监管监察执法队伍建设。

  5.安全监管监察信息化、制度化创新。为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风险监控水平,区安监局创建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深圳市龙岗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网”。系统收集全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基础数据信息:企业法人概况、应急预案及救援物资、重大危险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安全隐患自我排查信息等。企业按照规定的时限,进入本信息系统。网上传报《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未及时填报的,将按照《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给予处罚。自2011年5月10日开始,龙岗区各生产经营单位陆续登录本系统。深圳市龙岗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网是企业履行责任主体、政府履行监管主体责任的重要工具。法规标准查询、安全监督管理、网络审批、工作情况反馈汇报等进入“网上办事”时代,实现了安全生产法制化、信息化、制度化创新,有力地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企业安全管理分类分级达标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6.完善地方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一般工业企业、商贸企业、微小工业企业、公众聚集场所等,推进企业安全管理分类分级达标工作。区安监局相继发布地方性安全生产系列标准:《龙岗区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实施办法》、《龙岗区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达标工作指南》、《龙岗区工业企业安全管理分级评定标准》、《龙岗区微小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分级标准》、《龙岗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分级评定标准》、《龙岗区工业企业(一般企业)2012版分类分级标准》、《龙岗区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管理分级评定标准(修定版)》等,指导实施分类分级达标、验收工作,丰富完善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企业生产安全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安监执法可操作性增强。建立健全标准适时修订、定期清理和跟踪评价制度。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实行严格的核准制度。安全生产监管法制进一步健全。

  7.完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建立与企业信誉、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挂钩的安全生产约束机制。

  8.健全完善重大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公告、整改评估制度。设立举报信箱,统一和规范“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实行安全生产信息公开。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安全隐患和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完善有效举报奖励制度。依法加强社会舆论监督。

  (二)完善安全保障体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9.道路交通安全“生命保障工程”专项治理。深入进行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车辆、校车、重中型货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客货运输车辆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从严整治超载、超限、超速、非法载客和酒后、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客运线路安全审批和监管,禁止客运车辆挂靠运营,禁止非法改装车辆从事旅客运输。严格长途客运、危险品车辆驾驶人资格准入,加强客运和危险品运输驾驶员安全素质培训。公路客运和旅游客运车辆、校车强制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实行联网联控;所有座椅安装汽车安全带,安全带安装率达100%、完好率达95%以上。开展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评估,完善客货运输车辆安全配置标准;全面安装具有卫星定位功能的行驶记录仪,推广使用货运车辆限载、限速等装置。改善道路交通通行条件,加强事故多发路段和公路危险路段综合治理;完善道路标志标线,增设道路安全防护设施。

  10.危险化学品隐患治理与监控工程。强化重大危险源监管和监控,建立安全管理动态监测预报体系、现场视频监控系统。严格落实隐患整治措施、责任人、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各街道办、社区“打非治违”收缴的危险化学品,由区安监局协调统一存放,处理。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仓储、道路运输安全联控机制;对大量存储、生产、使用易燃易爆材料和危险化学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经整改仍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依法关闭并予以淘汰;加快实施城区内安全距离不达标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工程。在产业的引进、规划、审批等工作中,要把安全生产列入前置条件。

  11.建筑施工安全。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依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建市〔2011〕86号)规定,加大对肢解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实行施工许可前提条件审查制度。凡属区住房建设局监管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建筑工程,在申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现场核查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各责任单位安全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措施的建立健全,强化施工安全监管,全力防范建筑施工事故。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划分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联动,齐抓共管,检查、考核、监管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执行情况。重点排查治理深基坑、地下暗挖、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滑模施工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实施台账管理。实时掌握方案审批论证情况、施工进展和安全状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全面推行《深圳市建筑施工安全防护实体标准化指南图集》指导,提升行业安全管理安全防护标准化水平。建立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和个人诚信管理体系,向社会公布。将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纳入诚信管理体系,加强对主要负责人、安全主任、特种作业“三项岗位”人员,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的监管力度。建立施工现场用工档案,实施劳务工人实名制,“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平安卡等信息化管理。

  12.燃气经营安全。加强燃气经营许可管理,按照《深圳市燃气条例》、《深圳市天然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办法》、《深圳市瓶装燃气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指南》管理规定,强化监管相关单位安全责任和职责。

  13.物业管理安全。物业管理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配备符合标准的安全管理人员;强化物业小区日常安全巡查,及时排查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物业小区安全。

  14.消防(火灾)安全“防火墙”工程。专项规划《深圳市龙岗区“十二五”消防规划》编制已经完成。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构筑社会“防火墙”工程和“四个能力”建设,消防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规划已经开始实施。

  15.职业危害防治工程。加强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检测,重点监控家具、电镀、五金、电子、电池、宝石加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用人单位职业危害申报和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项目。全区重点开展防治尘肺、矽肺、石棉肺,实施粉尘危害综合治理工程;防治高毒物质与重金属职业危害,实施苯、甲醛等高毒物质和铅、镉等重金属重大职业危害隐患防范治理工程。产生职业危害的企业,设置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告知公告栏,设置警示标识。到2015年,高危行业企业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70%以上,粉尘、高毒物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

  (三)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分类分级达标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工程

  16.强化企业分类分级安全监管、达标验收工作,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程。把企业分类分级监管作为长效机制,全面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企业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奠定基础。安全标准化达标,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机械、家具等行业(领域)300人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到2013年,危险化学品、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到2015年,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工贸行业规模以下企业全部实现安全标准化达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激励措施。向社会公开企业分类分级、安全标准化评价结果,并作为和工伤保险费率挂钩及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或其他机关团体对企业信用评级、授信授荣、上市的重要参考依据。深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涵盖所有作业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加强对企业生产现场的执法检查,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未经街道办、社区现场检查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危险性较大的企业,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安全中介机构,至少每半年对企业安全状况进行1次评估。企业向社区、街道安监办提交《安全条件评估报告》。通过企业自查自律,履行主体责任,达到安全监管不留死角。

  (四)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提高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

  17.推进企业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体系。建立预案编制、培训、演练、修订、评审、报备制度。到 2015年全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制定率、演练率达到100%。建立危险化学品单位、人员密集场所、高层楼宇场所等专项预案应急演练评审制度,切实提高应急处置和自救逃生能力。

  18.加快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鼓励支持公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依托公安消防队伍,建立区、街道、社区、企业四级综合性服务周边的区域性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强化应急救援实训演练。

  19.建立救援队伍社会化服务补偿机制。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建立完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生产、征用政策。完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管理基础建设。

  20.建设区、街道、社区、企业四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立消防、公安、环保水务、卫生等有关部门的应急指挥协调联动机制。完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报预警联合处理机制,严防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

  (五)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和执法检查,从源头上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自救互救能力

  21.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投入,扩大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板报、橱窗、画册等手段灵活开展宣传教育,广泛发动各单位和企业、学校、社区等组织形式多样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22.完善安全培训体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三项岗位”人员培训,企业新入职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冲、切、剪、压危险设备操作人员及接触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企业内部培训,班组长为重点的全员培训,社区全民安全意识、自救互救技能培训教育,中小学生安全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等培训,实施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干部安全培训工程等各级各类安全教育培训。

  23.加强安全培训监管监察。安全培训是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伤亡人数的源头性、根本性举措,是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职工安全素质,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培训〔2012〕57号)规定,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把安全培训列入执法检查重要内容和年度执法计划,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

  (六)创建安全社区,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工程

  24.创建国家级安全社区。推进安全生产知识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行动。推进“平安龙岗”、“平安社区”建设,创建安全发展示范社区,全区至少创建2个国家级的安全社区。

  25.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工程。健全安全公益宣传机制,利用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制作实景安全公益广告,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制作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市民生活安全手册》和《企业员工安全手册》等,开展火灾、道路交通、居家燃气等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实施“安全生产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消防119”、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安全防范意识、突发事故自救互救能力。促进安全文化建设,构建安全发展社会环境。

  (七)引进推广安全科技成果、实施安全生产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26.引进推广安全科技成果。重点引进推广事故应急逃生滑道、漏电报警与保护系统、车辆实时监控、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阻隔防爆、关键操作联动、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可靠度检测、危险化学品罐体管道泄漏自动关闭、冲剪压切设备刚性刹车系统等安全产品与技术。

  27.加强安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企业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主任、安全管理人员。鼓励、支持企业从班组长及生产一线有技术、懂安全的技能型人才中培养安全管理专业人才。区、街道建立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和专家库,提供安全生产技术支持保障。

  28.推动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规范发展。充分发挥安全中介机构和安全生产专家的技术优势,对政府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对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作用。推行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制度。完善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规范和整顿安全技术服务市场秩序。建立安全中介机构监管与技术服务质量综合评估制度。

  四、规划实施与保障措施

  (一)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协调发展

  29.坚持把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作为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深龙委〔2011〕14号)明确,在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中要坚持把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作为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街道办、各行业(领域)要把安全生产纳入本辖区、本行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整体实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检查。有效实施我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建立健全统一、协调、有效的安全生产运行机制,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把安全生产重点工程项目按照投资事权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政府投资计划,建立安全生产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确保规划提出的目标和重点工程得到有效落实。

  (二)健全安全生产投入政策

  30.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的保障力度。政府强化投资对安全生产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进一步发挥专项资金效益。按深圳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部署要求,确保区年度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把安全监管执法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配备纳入区政府公共财政支出的优先领域,保障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编制、装备、经费到位。确保企业分类分级管理、安全标准化建设、重点领域隐患治理、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职业危害因素治理建设、安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安全社区建设、平安校园建设等重点工程的资金到位。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责任,确保安全标准化创建、安全技术改造、隐患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建设所需资金到位。

  (三)完善目标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

  31.确立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 “一岗双责”。《关于印发〈龙岗区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办法〉的通知》(深龙委办〔2011〕59号)确立完善了我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考核表彰奖励机制,把安全生产纳入各街道办、区属和驻区各部门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在单位或个人评选先进、优秀、劳模以及干部职务晋升之前,应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考量指标之一。建立健全 “一岗双责”、“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绩效评价制度。加大全区各单位党政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和考核力度,将安全生产工作绩效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将事故责任单位纳入“黑名单”予以公布。对发生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业主和相关责任人要依法追究责任,并执行“终身禁入”有关规定。

  (四)加强规划实施与考核

  32.建立规划实施与评估机制。区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分解落实规划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和目标指标,确保规划主要任务和目标如期完成。

  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和监督检查,定期评估分析安全生产规划目标指标、重点工程项目的执行情况,并于2013年底和2015年底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作为区政府考核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

  (五)加强相关规划衔接

  33.加强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及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本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分解细化和扩充完善规划任务。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对本规划确定的重点工程编制工程专项规划,提出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进度安排,以及国家、地方和企业分别承担的资金筹措方案。各部门要针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实际,确定规划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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