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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龙岗区水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0年,龙岗区水务局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区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水务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我区水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对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将其作为一项长期任务纳入工作计划,充分认识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同时,我局制定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分工表,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进行拆解,分配到具体的科室和部门,压实工作责任,层层推动落实,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创建任务,不断将法治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完善制度建设,规范业务工作

  (一)多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在行政执法领域,制定并印发了《龙岗区水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龙岗区水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龙岗区水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制度》等文件,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按照各项规范梳理行政执法事项,建立行政执法流程,规范执法行为,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二)落实重大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监督措施

  印发《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范围以及审核程序,更新编制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目录清单。发挥内部监督机制的作用,提升行政执法的办案质量,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三)建立健全普法责任机制

  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明确各科室、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普法工作责任人,对本科室、本部门推进普法工作负总责,各科室按照责任清单和工作计划再行分工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层级工作体系,做到依法行政整体工作有人抓,具体工作有人做,事后监督有人管,保证普法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法治能力建设,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

  建立行政执法案卷内部评查机制,定期对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案卷开展内部评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同时积极配合区司法局各季度开展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以评查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我局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质量。

  (二)聘请法律顾问保障依法行政履职

  聘请专业律师团队为法律顾问,协助处理规范性文件审查、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合同审查、信访文件审查法律咨询、案件办理等日常法律事务,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重大法律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协助我局依法决策、防范法律风险。截至目前,本年度法律顾问共出具法律意见314份,受委托代理我局行政复议案件6宗(其中3宗行政相对人撤回复议申请,3宗复议机关维持原处罚决定)、行政诉讼案件1宗(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民事诉讼案件8宗(其中5宗裁定准予原告撤诉,2宗调解结案,1宗暂未收到判决书),共计15宗。

  (三)依法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要求,履行决策法定程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坚持合法性审查,防控决策风险,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本年度我局承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为《龙岗区碧道网建设专题研究》,已列入龙岗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该事项旨在统筹指导龙岗区碧道建设,是制定龙岗区碧道建设相关建设方案、行动计划、配套政策等的主要依据,也是我区碧道建设规划与设计的指导性文件,已完成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召开听证会、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和区常务会议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

  四、弘扬法治精神,开展水务法律法规普法

  (一)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以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为载体,我局共开展4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专题学法活动,集体学习了《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十论》《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等重要文件;同时,借助民法典的颁布及“12·4”国家宪法日的契机,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学习,进一步认识宪法的核心地位,充分认清实施民法典对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重大意义。

  (二)开展依法行政法治专题培训

  为提高工作人员综合业务能力及法治意识,坚持普治并举、学用结合,我局分别于2020年10月22日和12月9日邀请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水务局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对我局全体执法人员及街道水务管理人员、排水管理运营单位、河道管养单位业务骨干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讲解法律适用、法律文书制作、证据类型、送达方式、诉讼中总结的执法问题点等实战内容,与会人员表示解决了很多执法过程中的疑难杂症,收获很大。同时积极组织我局全体执法人员完成行政执法人员网上法治培训。

  (三)开展水务法律法规普法宣传

  《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促进条例与现行立法的衔接,贯彻落实水生态文明建设,区水务局变“事后被动执法”为“事前主动服务”,针对建筑工地、餐饮洗车门店等不同行业开展多层次、有针对性的普法系列活动,对40余个建筑工地、600余家重点排水单位开展了精准普法,吸引了900多名群众参与专题普法活动,发放宣传材料3200余份,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评价。接下来,区水务局将借助“3·22”世界水日、“6·5”世界环境日等契机,持续开展相关水务法律法规普法宣传,确保法律规定深入人心、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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