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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深龙府〔2002〕67号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若干规定〉的办法》和《深圳市龙岗区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的办法》的通知

发布机构:龙岗区

发布日期:2002-09-20

文  号:深龙府〔2002〕67号

深龙府〔2002〕67号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若干规定〉的办法》和《深圳市龙岗区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的办法》的通知

  深龙府〔2002〕67号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若干规定〉的办法》和《深圳市龙岗区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的办法》的通知,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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