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深龙府〔2002〕67号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若干规定〉的办法》和《深圳市龙岗区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的办法》的通知
发布机构:龙岗区
发布日期:2002-09-20
文 号:深龙府〔2002〕67号
深龙府〔2002〕67号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若干规定〉的办法》和《深圳市龙岗区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的办法》的通知,详见附件。